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助于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一机制仍然存在定位不明、评估主体缺乏中立性、评估内容不完善、评估程序缺乏制定法的刚性等问题。应以政府为主导、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为标准来完善现有主体架构,以塑造法律权威和法律信仰为核心来完善现有评估制度内容,通过正当程序及其制度化、法律化构建风险评估程序等方面来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
社会主义法制,研究报告,河南省,2015
黄进才: 黄进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河南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张红显: 张红显,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