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4%时代,教育经费的增长需要建立在刚性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中,教育经费保障需要进入预算保障时代。因此,教育支出的各组成部分的形成、汇集、核算机制就成为必要的前提。其中,教师工资占教育经费的大部分,涉及面广,利益敏感。本报告认为,教师工资既具有人事属性,如岗位设置、岗位工资等级,也具有财政属性,即岗位工资等级进入预算过程中的预算标准、责任分担和核算。在教师工资制度中设置财政制度,能够在中央政府保证教师利益的前提下,激发和管制地方政府提高与保证教师工资的动机。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农村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执行主任。2008年获得北京市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学者称号,2009年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支持。担任重庆璧山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专家组组长,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国际劳工组织“教师地位建议专家委员会”(CEART,The Committee of Experts on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ecommendations Concerning TeachingPersonnel)成员。主要从事儿童教育与家庭支持政策、教师专业发展政策、教育发展规划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