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从2009年起,率先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这是地方政府构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个有益尝试。可以通过建立全省统筹的法律人才储备库、推动公共服务机制创新、强化考核和评议制度建设、出台公共法律服务法规等4个方面,对村(居)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
民生建设,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广州市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涂成林,成员:杨宇斌、李江涛、蒋余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