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门经营博彩活动必须预先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事前需要经过公开竞投,经法定的开标及评标程序,获批给人才可以在经法律、行政法规、批示所准许的地点经营指定的博彩活动;否则会被视为作出了第8/96/M号法律《不法赌博法》第1条第1款“不法经营赌博”所禁止的不法行为。
邱庭彪: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刑事诉讼法学专业),2004年取得律师资格。现职澳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文法学学士课程主任、法学学士课程(中葡双语授课)主任、社会科学硕士课程(澳门研究)主任,兼任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培训课程导师。近年撰写的主要论文有《简介澳门刑事上诉及辅助人制度》《澳门采用电话监听之研讨、跨境侦查犯罪的问题》《论跨境侦查犯罪的搜索/搜索问题》《获得证据的方法──卧底、放蛇及监视》《消费借贷与博彩业相关之犯罪》《浅谈澳门博彩法律制度》《发展休闲博彩的思考》《论佣金在博彩中介人之合作人作出消费借贷行为时的法律性质》等,以及个人专著《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