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开始,中国各级政府发起了一场政府自身建设运动。在这一场运动中,各级政府勇于创新,发明了种种新的做法。其中令人比较注目的创新有引咎辞职与高官问责制。本文将从制度分析的角度考察和分析这些政府管理创新,认为这些创新对中国政府建设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本文也认为,这些措施,基本上还处于行政性操作的范畴,要使其能够持续,还需要从行政性操作走向程序性运作,只有这样,责任政府才能摆脱集体意义上的“成于权力,也败于权力”的困境,才能真正成为具有立宪意义的制度,成为有效政府适当的制度基础,并进而推动中国政府的治道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