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测一个企业是否可在特定市场独立行动从而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时,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一是直接确定一个显著的市场势力或者市场支配地位;二是通过界定相关市场进而计算企业市场份额的间接方法。使用这些方法时,必须考虑供给替代与潜在的竞争。本文分析了界定相关市场的两种不同方法,以及欧盟委员会在实践中的主要做法等。
反垄断法,市场界定,竞争法
〔德〕丹尼尔·茨曼: 丹尼尔·茨曼(Daniel Zimmer),德国波恩大学教授,德国垄断委员会主席。
韩伟: 韩伟博士,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