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经常被认为是反垄断法私人执行只充当公共执行第二或者第三补充的法域,这种评价也常见于欧洲其他国家。然而,德国的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有充分理由证明德国私人执行弱势的老套观点存在明显的错误。德国的相关经验以及确定公共执行或私人执行的选择条件可能对其他国家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反垄断法,垄断协议,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政垄断,知识产权
〔德〕马库斯·兰格: Markus Lange,德国联邦卡特尔局国际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