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相关市场界定中的利益博弈与基本原则
在线阅读 收藏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用以发现某一客观事实的工具,在反垄断诉讼中,其基本价值是作为一种证据而存在。美国反垄断的历史表明,相关市场界定并不是反垄断法实施中必不可少的步骤。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许多垄断案件包括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阿尔科案都是在没有相关市场概念的情形下处理的。所以,从相关市场这一概念产生的背景考察,相关市场界定只是实施反垄断法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并不直接触及当事人的利益。不过,反垄断法律制度的精细化发展,使相关市场界定的结果与当事人的利益形成了一种紧密相连的关系。由于相关市场界定具有中间(产品)属性(它本身需要大量证据的支持),且缺乏稳定、一致、可靠的标准,因此,在相关市场界定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很有可能根据特定的利益需要反推相关市场,即对某些需要经过全面系统分析后才能作出裁决的案件在相关市场界定阶段就做出了决断。这种简单、粗暴地将手段作为目的的法律实施方式会严重损害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必须在制度层面加以预防。本文拟通过对相关事例、案例的梳理,对相关市场界定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进行分析,并对国外处理这一问题的方法进行考察,以资我国反垄断实践应对类似问题借鉴。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