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1年来,韩国《垄断规制和公平交易法》(以下简称《公平交易法》)便导入了相关市场的概念。该法对相关市场作出了相应的界定,即倘若某一产品或特定地域内发生小幅但显著而且是非短暂性的价格上涨时,大部分购买者可转移购买的产品(包括服务)集合或地域范围。相关市场通常被视为评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合并、卡特尔和不公正交易等行为限制竞争效果的先决条件。在评估上述行为所导致的限制竞争效果时,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首先需对相关竞争行为发生的特定产品或地域范围进行甄别。然而直到1997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才决定在审查企业合并时,建立一套相关市场界定的操作规范。在完善相关市场界定的具体措施过程中,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遇到了许多问题与挑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韩国逐步采纳了源自欧美的先进界定方法,如假定垄断者测试法(SSNIP)。1998年以来,通过实践中的不断摸索,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逐渐积累了相关市场界定的丰富经验。本文想通过近年来的几个案例,简要阐明韩国在相关市场界定方面的经验,并介绍它在不同市场中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