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是一个生机勃勃的产业,产业的市场竞争状况具有自己的个性特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哪些市场竞争行为是《反垄断法》所允许的,哪些市场竞争行为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已成为互联网产业界、法学界、经济学界需要共同面对、思考并回答的问题。本文以奇虎诉腾讯反垄断案判决为例,探讨了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面临更多的挑战。
反垄断法,市场界定,竞争法
孟雁北: 孟雁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