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对“奇虎360诉腾讯QQ”案做出一审判决。法官在审理该案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对被告腾讯公司QQ服务的相关市场以及腾讯公司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界定,最终认定腾讯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该判决一经做出,就引起较大争议。原告奇虎公司认为广东高院将腾讯QQ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市场的决定不合理,存在扩大QQ相关地域市场的问题,并最终影响腾讯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奇虎公司明确表示不服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于相关市场的界定是审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必经环节,而相关地域市场界定又是相关市场界定的重要内容,故最高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仍然绕不开对腾讯QQ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问题。在传统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已不是轻松的事情;在互联网领域,相关地域市场的界定更加复杂,目前还存在一些误区。因此,本文拟在介绍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一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互联网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中的一些误区展开分析,并厘清解决思路,以期对我国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界定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