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中国农业土地制度及改革进行探讨,分析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干预所导致的配置效率损失。提出中国土地私有化主张。拓展产权理论,分析土地权利束的安排,从而为制定更合理的土地制度提供参考。
樊明: 1957年生,江苏扬州人。1982年春毕业于南京大学地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美国俄勒冈大学(University of Oregon)工商管理硕士(MBA);1997年获美国北伊利诺大学(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Ph.D.)。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