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实行城乡分离的户籍管理制度,严重限制了城市人口的增长,造成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于工业化水平。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达50%以上,但城市化率却长期停留在30%以下。2002年,第二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8%,而城镇人口的比重仅仅达到39.1%,非农业人口的比重只有27.4%,城市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10个百分点以上。
城市化率明显偏低,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一是大批农民被隔离到工业化过程之外,分享不到工业化带来的成果,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二是限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使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过低,2002年仅为33.7%,制约了就业规模的扩大,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仅为28.6%,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40%以上的水平;三是导致需求不足的局面提前到来。国际上,一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时,才会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不足1000美元就出现需求不足,85%以上的商品供过于求,主要原因在于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购买力低,农村市场商品零售额占全国市场商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不断下降,2002年仅为36.7%,即约三分之二的人口仅购买了三分之一的商品,使城市已经饱和的工业消费品在农村仍缺乏购买能力,城乡消费结构转换断档,严重制约了内需规模的扩大。总之,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造成工业品市场需求不能随着工业生产的迅猛发展而同步扩大,最终制约了工业化的进程。
因此,工业化与城市化必须同步推进,在相互促进中实现协调发展。当前,尤其要加快城市化步伐,从而为工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一,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近几年,农民进城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途径,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在来自种植业的收入连续几年下降的情况下,主要靠打工收入的增加才维持了农民收入的缓慢增长。这种情况在一段时期内将继续存在。因此,应取消农民进城务工的各种限制,取消对农民工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加强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引导,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向非农产业转移。改革以来的实践证明,哪个城市和地区吸纳的外来劳动力多,那个地方经济竞争力就强,发展就比较快。对农民工进入设置过高门槛,只会牺牲本地经济发展的活力。政府和用人企业都要善待农民工,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和子女上学问题,不能拖欠工资,注意劳动保护,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使农民工融入当地生活。
第二,鼓励中小城市扩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特大型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较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城市规模不宜无限制扩大。将现有的地、县级城市发展为拥有20万~100万人口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比较好解决,城市管理也比较容易,应当作为今后吸纳农村人口的重点。小城镇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搞空壳城市,不能拔苗助长。
第三,以二、三产业的聚集为依托,形成城市群。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国已形成了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两大产业密集带和城市群。在两个三角洲的区域内,大中小城市互相依托,在产业上形成互接互补的紧密联系,产品配套能力强,运输半径小,生产成本低,具有不可比拟的区域整体竞争力。目前,以京津唐为中心,以大连、青岛为两翼的环渤海地区也正在朝着第三个产业密集带和城市群的方向发展。京津冀辽鲁省市应打破行政界限,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优化资源配置,尽快改变产业结构趋同的现象,迅速壮大区域整体竞争力,成为新世纪新阶段中国新的经济增长带。
第四,城市化进程中要避免“孟买病”。印度孟买是一个特大型城市,有300万贫民,住在马路边上搭起的塑料棚中,没有起码的卫生设施,不堪入目,成为城市“毒瘤”。墨西哥城的贫民窟虽比孟买的好一点,但强烈的贫富反差成为城市各种犯罪的根源。我们在城市化进程中一定要避免“孟买病”。凡吸纳农民工的单位,要提供相应的住宿条件,保证必要的卫生设施,要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有的沿海城市从农民工中选人大代表、先进工作者。有些输出农民工的地区政府,加强统一组织,派出带队干部,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和管理,维护他们的权益,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