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理论”为传统的“国家中心主义”理论提供了不同的视角。由于它对国家政治的局限性造成了压力,这一观点对欧洲一体化的解释和建设具有强大的作用。因此,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治理理论成为欧盟一级的“官方哲学”。在这样的理论视野下,结合其政治地位,在一个多层次的政治框架中得到对其行动范围的明确界定。这一章认为,社区政治应该被描述为一种“有限的治理”,因为它是有限的,因此它是明确的。在欧洲社会政策中,欧盟的“有限政府”的特点是非常明显的。首先,它是一个“有限政策”:它的政策领域局限于对弱势群体的劳动政策和社会保护政策,其政策前提是成员国对“一体化”或“共同关注”的问题,其实施模式仅限于“共同体立法和国家实施”或“共同体协调与国家行动”。因此,工会在社会政策领域中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演员”。其次,欧盟的社会政策有其明确的功能:它涉及成员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促进社区内的协调。总之,在社会政策领域,欧盟并没有取代国民政府的职能,而是在社区一级建立一个新的制度框架。当然,欧洲治理的边界是流动性的,而不是刚性的。然而,对治理变化边界的分析,也是对治理局限性的讨论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欧盟建立后,欧洲社会政策的治理模式有了明显的变化:社会政策体系的构建与国家社会政策的协调,或者说,各成员国之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