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2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共中央党校做了题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讲话》)。
笔者在拙作《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观》一文中,根据温总理《讲话》的精神提出了“所谓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观就是:在各级各类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点;促进受教育者、教育者全面、健康、和谐的发展。这就是关于教育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目前,在讨论科学发展这一热门话题时,事实上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首先搞清楚、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是什么?用这一思想武器来审视、回顾、反思、改进各个领域的工作;另一种是接过“科学发展观”的口号,把已经做过的和正在做着的一切置于“科学发展观”的提法之下。如果是后者,就完全失去了学习和讨论科学发展观的意义。必须明确,新一届党中央强调这一新的发展观,绝非无的放矢,而是有其明确的现实针对性的。
笔者在《论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观》一文中,在分析了基本内涵后,提出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观的五个具体体现,即科学的教育决策观、科学的教育改革观、科学的教育政策观、科学的人力资源观、正确的干部政绩观。在此基础上,文章从求真务实的思想路线的高度提出了若干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对立统一关系,但并未展开。本文拟就几个主要的“关系”展开论述,并命题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辩证法”。
从哲学意义上讲,这里指的是唯物辩证法。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