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网络环境中存在诸多不和谐现象,以法制的手段实施治理需要完善电子证据的相关规则。这既需要考虑当前的诉讼理念与诉讼手段现代化的背景,也应当注意其与传统的证据理论的交融。电子证据时代证据运用理念的科学化趋势和证据裁判主义的要求,都成为完善电子证据规则的基础。
社会主义法制,和谐社会,法学博士后
张凯: 2006年7月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