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基础的丧失以前在德国只是一项判例法制度,通过2002年债法改革,德国《民法典》第313条对交易基础的丧失做出了明文规定。但这一条文的内容只是原则性的,要深入研究它,还必须了解作为其基础的学说和案例。这种研究对于制定我国《民法典》具有借鉴意义。
社会主义法制,和谐社会,法学博士后
齐晓琨: 2004年9月~2006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民法专业博士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