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中的法律解释对于WTO规则的正确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所采用的司法解释哲学(如司法克制主义和司法能动主义)不但涉及WTO抽象规则的具体化,还可能影响到WTO争端解决机构、WTO“政治机构”及成员方间业已建立的平衡。
社会主义法制,和谐社会,法学博士后
陈欣: 2005年10月起在华东政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国际法学博士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