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先后在1993年、1998年、2003年分别由八届、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从1994年以来,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作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在起草过程中起草小组通过调研,听取国家各个部门专家的意见以及建议;大批量地翻译整理美国、欧盟等20多个国家和组织的反垄断法立法资料;多次召开研讨会,并到国外进行立法考察,但是反垄断法一直没有出台。为配合我国反垄断法立法,深入探讨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法制化、本土化、全球化问题,2004年5月下旬,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共同举办的“欧盟竞争法与中国竞争法:比较与借鉴研讨会”在北京市召开,来自英国、法国、欧盟,以及中国香港、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法院系统、全国知名高校等的中外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代表分别就中国竞争法的发展、欧盟竞争法与中国竞争法发展以及竞争政策等三大方面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作了发言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