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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的域外适用与双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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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了竞争法的域外适用与双边合作。通常情况下,如果垄断行为发生在受害国,则各国可以依据属地原则进行管辖,如果行为人在本国境内,则可依据属人管辖原则进行管辖。但是如果反竞争行为和行为实施者都不在本国境内,并且实施反竞争行为的企业也不是本国企业的话,如何行使管辖权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况且考虑到目前有些国家根本没有竞争法,有些处罚反竞争行为的做法可能没有法律依据;即使有些国家已经制定了竞争法,但是如果反竞争行为没有对行为发生地国造成任何损害的话,反竞争行为在那里也不会得到处理。在这种背景下,以美国、欧盟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通过域外适用内国反托拉斯法或竞争法来达到规制上述反竞争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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