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WTO的种种规则作为以法律形式存在的一套经济制度,是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制度创新,同样体现着公平与效率两项基本原则。把握住WTO规则中蕴涵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对中国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成功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基于以上认识上的假设,本章将针对公平与效率这两个基本理论概念,深入剖析其在税收制度,特别是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语境下的涵义;探讨WTO规则中所体现的公平与效率主题;进而建立起以公平和效率为基本依据的分析框架,为以后章节有关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具体问题的研究奠定理论和分析基础。
王镭: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局长、 丝绸之路研究院执行院长。1968年生于北京,1991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荷兰社会研究院(ISS)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工作。2001~2002年间,曾在欧洲税收学院和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研究欧盟经济一体化中的税收协调及WTO税收相关规则等问题。多年来关注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投资、贸易及税收问题,曾在《中国工业经济》、《国际经济评论》以及国际税收文献局《国际转让定价研究》等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并出版有《论全球化的区域效应》等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