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章主要就中国对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收政策与措施进行了评析。然而,完整的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制度应当包括资本输入和资本输出两方面的内容。因此,本章转而探讨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收制度。本章所集中讨论的问题包括涉外企业所得税收与企业对外投资的关系、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收制度模式比较、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收制度与WTO规则的关联等。在讨论中,笔者将注重借鉴和比较其他国家的相关作法和经验;并通过剖析案例,分析WTO规则在该领域适用的最新情况。此外,笔者试图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对创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税收制度提出可供参考的思路。
王镭: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局长、 丝绸之路研究院执行院长。1968年生于北京,1991年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获荷兰社会研究院(ISS)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工作。2001~2002年间,曾在欧洲税收学院和荷兰蒂尔堡大学法学院研究欧盟经济一体化中的税收协调及WTO税收相关规则等问题。多年来关注中国对外经济关系中的投资、贸易及税收问题,曾在《中国工业经济》、《国际经济评论》以及国际税收文献局《国际转让定价研究》等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并出版有《论全球化的区域效应》等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