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作者在1997年3月24日在香港大学第三届“欧成威先生纪念讲座”上以主讲人身份所作的演讲词。本文介绍了中国法治的理想与现实。首先,介绍了法治国家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各国人民必然要走的道路。其次,介绍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理论依据与重大意义。最后,介绍了法治国家的主要标志与制度变革。
李步云: 男,1933年8月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研究会顾问。195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攻读本科、研究生,1967年到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法理研究室主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出版著作46部,其中专著16部、主编17部、合著13部。 1992年获得“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2年9月26日,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