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人一旦成为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就等于捧到了“铁饭碗”,其一生的命运就与企业紧密相连,其个人的经济收入、生活福利、社会交往、社会地位、理想抱负乃至家属、子女就业等,都主要指望在企业内部得到实现。那么,在当时的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是如何追逐自己的利益的呢?美国社会学家华尔德曾对此做过深刻的分析探讨。他认为:①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营企业首先是社会机构,其次才是经济实体。企业对工人的权力并不仅仅限于他们的工作,而是扩展到他们的整个生活。②在国营企业里,工人在经济上依附于企业,在政治上依附于工厂的党政领导,在个人关系上依附于车间的直接领导。③工人被区分为积极分子和非积极分子。④工厂领导试图通过发展一套稳定的,本质上是上下间互惠的关系去控制工作单位,并吸引少数对他们效忠的工人来同他们合作。这些工人(即积极分子),不仅能得到提升和增加工资的机会,还能获得工厂提供的许多其他方面的福利和特权。⑤普通工人得不到积极分子所享受的优待,但也有不受查究的途径悄悄地在私下里追求个人利益。他们通过发展实用性的私人关系网络,设法去影响领导上的决定,使领导干部对规章制度作有利于自己的变通,从而获得他们自身的利益
在改革开放以前的“文革”期间,强调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企业的主人,而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为人民服务,而且当时政治空气比较紧张,政治运动比较频繁,领导干部的政治地位常常变动不居,因此,领导干部往往没法树立起真正的权威。加之当时职工端的是“铁饭碗”,他们的基本利益受到制度的保障,领导干部所能控制的资源十分有限。所有这些,都制约了这种庇护关系的稳定性和有效性。而改革开放之后,上述几个方面的约束条件都逐渐解除了。政府逐渐将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管理权、销售权、收益权不断下放到企业领导者手中,从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再到厂长负责制,厂长逐渐获得了对工厂的控制权。相应地,厂长以下的其他领导干部的地位也都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权力也都大大增强了,他们更加有了为职工提供“庇护”的条件。与此形成对照的是,普通职工尤其是生产工人逐渐由企业的“主人翁”变成了被领导干部“使唤”的对象,其权益的制度保障相对下降,社会地位急剧降低。第三章的职业声望测量结果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样,在某些方面,普通职工更需要领导的“庇护”,更需要依懒领导。
近20年以来,尽管在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做了不少改革,但国有企业职工远没有达到可以自由流动的程度。国有企业内部的异质性虽然增强了,可它仍然像个“小社会”。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组织的关系仍然是超经济的,几乎涉及他们社会生活的所有层面。绝大多数职工,尤其是生产工人和上了一定年纪的职工,都指望继续在企业里奋斗一辈子。他们活着进来,不到死就不会出去。绝大多数职工的命运仍然与企业紧密相连,他们对企业仍然有很强的依懒性。他们这种对企业的依懒,实际上表现为对企业领导的依懒。因为企业里的各种稀缺资源通常都掌握在各级领导手里。职工的工作绩效如何考核?资源分配与工作绩效的关系如何?工作如何分配?岗位如何调整?职务如何晋升?等等,所有这些,领导干部都有很大的决定权。普通职工能否获得这些资源,能获得多少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往往取决于自己与有关领导的“关系”如何。第六章和第七章的分析就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普通职工要想获得某些稀缺资源,就必须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自己,给领导以好印象,和领导搞好关系。
如何才能给领导以好印象?如何才能和领导搞好关系?这当然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有各的“高招”。但有一点是基础性的,那就是必须多和领导交往,让领导有了解你的机会,让领导知道你的优点在哪里。一般而言,管理人员和领导交往的机会比较多,而生产工人和领导交往的机会是很少的。不过,生产工人如果兼任所在部门的团支部书记或工会女工委员,那么,和领导交往的机会将增加很多,而容易受到领导的庇护,如第六章中的个案3、个案17、个案18和个案20的工作变动就或多或少反映了这一点。还有一点需要强调,那就是在国有企业内部,尤其是在该厂那样的老国有企业的内部,都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既存在着以血缘关系和姻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亲属关系,也存在着同乡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师徒关系和朋友关系等形式众多的私人关系。这些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带有“差序格局”
总之,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职工在很多方面仍然需要、甚至更需要通过发展与企业领导之间的“关系”,也即采取个人的行动而非集体的行动来争取自身利益。这是与西方社会明显不同的。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职业和阶级往往是形成群体性的重要基础,在相同的职业和经济地位的基础上,社会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利益群体,人们是以这种利益群体的形式来追逐自己的利益的
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明白或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该厂中的下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