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编纂规范银行托收运作的法律是让人困扰的一个问题。这一领域的普通法已通过成文法和明示协议广泛地修改过。为了用法律规则简化和统一银行托收中的庞大主体,法典起草者将银行存款与托收这一编纳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建议稿,排序为第4编,希望此编能对惯常的商事交易发挥规范作用。第4编意在表明现存法律和习惯的法典编纂,而不是大范围地改革和修订。意识到在未来的银行业务中会有较大改变,起草者允许通过协议对本编内的绝大多数规定进行变更。
吴兴光: 1948年出生,广东梅州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近年来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厅局级等科研项目多项,在内地和香港出版《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欧盟有关政府行为控制的法律研究》等专著5部,主编《国际商法》等教材3部,在国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
蔡红: 女,1970年出生,湖北武汉人。法学副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交流处处长,兼任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方向为商法、劳动法、经济法、欧盟法。曾主持中国—欧盟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获司法部优秀法学教材与科研奖。
刘睿: 女,1978年出生,云南昆明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讲师。
盛琨: 女,1986年出生,甘肃金塔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广州商学院法律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