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公司法将公司区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四种类型, 以利投资人选择适合其需要之公司组织。其中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公司等三种。则因股东出资转让受限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等特质,显较适合为家族企业或中小企业所采用。
公司转型,公司法,现代化
(中国台湾)王志诚: 台湾中正大学财经法律学系副教授、台湾政治大学法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