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底,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中中外”非法,需要清理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的总部设在恒基中心办公楼里,这或许是北京东长安街上众多气派非凡的写字楼中最气派的一座。一年前联通公司进驻这里,联通的员工们对记者解释说,跟外国人打交道,“这是个形象”。
但是1998年下半年以来,出入这里的外国人一下子减少了。新的“中中外”投资合同被禁止签署。10月底,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中中外”非法,需要清理。
“中中外”是联通为了规避中国不允许外国人直接拥有、经营和管理中国电信企业而出现的一种融资形式。比如联通的一个分公司(“中”)和一家国外投资方(“外”,一般是电信公司)组建一个合资企业,该合资企业(主要是外方)建网和买设备,再租给联通(“中”)。
这一方式此前一直得到默许。
“中中外”是中国联通赖以跟垄断的中国电信过招的主要融资策略。通过这一方式已经利用外资近100亿人民币,签署的合同额则超过150亿元。中国联通副总经理余晓芒先生坦率地说,“联通的移动项目基本上都是这种方式”;有消息说,确切的数字是43个项目。
正是在移动通信领域,联通“引入了一些竞争因素”,使中国老百姓把手机价格的一路下滑归因于联通。现在,它占有5%的移动通信市场份额。
联通的注册资本金只有13亿元,对于电信投资来说,这无异于杯水车薪。
参与“中中外”投资的外国公司有德国电信、法国电信,有美国的斯普林特(Sprint),日本电话电报公司和Somito银行,加拿大贝尔等等。但是这一方式最近被指出违反了国家政策。另外,外商的利润分成也许太大了。余晓芒先生说,他们一般拿走75%。有信息产业部人士更声称,这一比例甚至达到90%。该人士说,联通在“为外国人打工”。
一份政府部门的报告指出,外商通过与联通的合作,至少可以得到30%的回报,而且他们可以将所有利润带出中国。
迄今为止的现金流量可以支持这个报告。但是有分析说,“今后5年的现金流量将表明,回报率仅仅是18%。”
余晓芒先生认为“中中外”带来的敏感问题只是个操作上的问题,“这是我们经验不足,应该纠正过来。”他说。
但是余先生不认为“中中外”违反了国家政策。他说:“外国人没有直接投资。”他认为,“中中外”是一种典型的“项目融资”的方式,是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方式,在中国联通的初期起了积极作用。
他还提到,1997年国务院组织了经贸委、计委、体改委“三委调查组”,对联通发展中的问题做了一个纪要性质的文件,这份文件中肯定了“中中外”,只是指出了一些具体问题。他说,“很快会有个说法。”
但是一些国外投资者感到一头雾水。一位外交官说,“如果真的取消这种投资方式,那将是对各行各业的投资行为敲响的一次警钟。”
美国著名投资银行高盛(亚洲)公司的电信专家却对清理“中中外”看法积极。该公司香港公司的一位电信融资专家唐葵先生说,“这本来就不是一种成功的投资结构。”在变故没有发生之前他就认为,这样一种投资结构,是吸引不了“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公司的”。
据他所知,参与“中中外”的国外电信企业并没有赚到大钱,倒是出了不少问题。唐先生希望此次清理能起到一个规范化的作用。
有消息说,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取消“中中外”之后,如何补偿外商的损失。其中一个办法是收购外商的份额。而这样做将引出另一个问题,即如何补偿他们失去的机会。第二个方法是,将外商投资的部分以一种基金的形式集中起来,继续向联通提供资金,与此同时仍可获得利润。
国外投资者非常关心的是,如果“中中外”这样一个投资渠道被中国政府认为不可行,那么,此次清理能不能为引入一个更好更规范的渠道创造条件。
1997年中国电信(香港)已经在海外上市,外国电信公司希望中国电信市场的大门不要关上。但有分析指出,对中国的决策层来说,向金融资本开放是一回事,向产业资本开放绝对是另一码事。
另据外电消息,中国银行最近向联通提供了总额为220亿人民币的一系列贷款。
《财经》1998年12月5日号
李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