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看起来此次中国电信再度拆分内容已经明白清晰,但专家普遍的反应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当中国电信拆分的南北方案先经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证实、后又以新华社通稿的形式对外公布后,业内业外的反应平静得让人震惊,仿佛一个人们早已知道谜底的秘密迟到地被公布出来。这并不难解释——人们的好奇心早已在一轮又一轮有关电信拆分的口头文学中提前释放了。
据新华社2001年12月11日消息称,中国国务院日前批准了电信体制改革方案,中国电信现有资源将划分为南、北两个部分,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河南、山东共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公司归属中国电信北方部分;其余归属中国电信南方部分。北方部分和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为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下称“新网通”);南方20省的电信公司将组成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下称“新电信”)。南方部分保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名称,继续拥有“中国电信”的商誉和无形资产。重组后的两大集团公司仍拥有中国电信已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两大集团公司各自在对方区域内建设本地电话网和经营本地固定电话等业务,双方相互提供平等接入等互惠服务。南北两部分按光纤数和信道容量分别拥有中国电信全国干线传输网70%和30%的产权,以及所属辖区内的全部本地电话网。方案由信息产业部负责组织实施。
尽管看起来通稿所述的拆分内容已经明白清晰,但在记者就方案对业内人士的一系列采访中,专家普遍的反应是对此次由国家计委和国务院体改办直接操刀的方案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特别是对于中国电信北方部分与网通、吉通采用何种形式整合其资产与业务,南北方长途干线网通过何种形式实现产权的三七开比例,未来两大电信公司领导的人选以及今后电信的监管格局等关键性问题,更感雾里看花,迷雾重重。不过,不论是方案的支持者或者反对者,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伴随着此次拆分,分食电信市场的争夺战在新一轮更加复杂的利益博弈中上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