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的80年代中后期,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一些研究人员发现,政府的扶贫资金、贴息贷款很难直接到达贫困农户手中,扶贫贴息贷款放下去也很难收回。这笔钱中很大一部分都贷给了乡镇企业、富户,那时候的扶贫贷款政策是用项目、企业、富户来带动贫困户。第一家扶贫经济合作社所以选在河北易县,主要考虑到成本和便于管理问题,特别是当地政府和扶贫机构人士的积极支持。在中国社科院农发所课题组的具体帮助和易县县政府的支持下,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开始了大胆探索和有益尝试,在中国首先尝试借鉴孟加拉GB模式进行小额信贷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