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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当代建构与改革态势——以国家艺术理事会制度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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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战结束以后半个世纪左右的时间里,西方国家的公共文化管理制度发生了重要的变化。本文试图从国家艺术理事会制度的角度探讨西方发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制度的当代建构与改革态势。西方学者将国家艺术理事会称为“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或“准政府组织”,以区别于政府的文化行政部门。准确地讲,国家艺术理事会是一种政府行政系统之外的国家公共文化管理的制度形式,旨在代表国家从事本国公共文化的服务和管制。笔者认为,国家艺术理事会制度为我国设计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一种现代国家的样本。它使我国可以探索在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系统与社会民间的公共文化服务系统之间建立起第三种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进而形成以文化部、国家艺术理事会、社会民间三大系统鼎足而立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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