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消除贫困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为了使中央政府支农惠农的政策真正在基层贯彻落实并发挥效应,也同样需要新农民尤其是农民组织的发展。新农村建设应该在整合村存量的基础上再整合国家投入的资源,在整合经济力量和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提高政治资源的整合度。只有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在农村社区达成新的发展共识,才能国富民强,使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政策的实施不落空。因此,社区自治不仅仅是政治权力和法律赋予的自治,还涉及农村社区经济生活的自主性以及农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村庄只有作为重要的经济生产单位焕发活力才能成为村庄治理的基础这条主线,社区主导型发展项目将成为贫困农村重新振兴的又一理论和实践的探索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