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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村镇工业公司:所有权、公司治理与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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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企业在经济改革之过程中面临两个问题:原有的软预算约束综合症以及新生的委托-代理问题。中国的乡镇企业,无论在增长速度还是生产率方面,均超过国有企业。那么,乡镇企业如何解决或者避免这些旧症新疾,一度成为热门话题。现有文献对此有三种解释:(1)乡镇企业代表了非正式的、不明晰的私人产权,在尚不完全的改革过程中,这有助于提高效率;(2)作为工业公司,村、镇政府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可以对所属乡镇企业施以直接的监督;同时,规模小也限制他们平调补贴的能力;(3)乡镇企业面临着严格的市场监督,而市场监督有效地减轻了代理问题。为了检验这三种理论,本文分析了苏南1990年代初的数据,发现:(a)村属企业和镇属企业生产效率基本相同,但都优于当地的国企;(b)村镇工业公司的规模对生产效率有促进作用。本文的结论是:市场监督是中国村镇工业公司的一种有效的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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