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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与社会建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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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后实证主义对长期作为社会学主流的实证主义所构成的挑战入手,将针对社会研究核心问题的探讨引入知识社会学的领域。作者梳理了英国“科学知识社会学”流派的理论发展及其基本论题,指出70年代后期社会研究在方法论层面上已越来越显露出“社会建构论”的趋势。接下来,作者通过全面检视“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派有关“强纲领”与“弱纲领”之争以及“原因”与“理由”之辩,深入阐述了社会建构论在探讨“实在之社会建构”这一基本命题上所做的理论贡献,并对它悬置知识的绝对客观基础和否定本体论实在的相对主义倾向提出了质疑。以此为基础,作者进一步讨论了社会建构论贯彻于经验的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得与失。

作者认为,社会建构论已成为当代社会科学中一种具有很大影响但同时也极具争议的思潮的统称。它包含有分属不同学科、源于不同流派、具有表面的亲和性、但在内里又有重大差异的各种社会研究。从表面形式上看至少有科学知识社会学、常人方法学、科学的修辞研究(rhetorical studies of science)、符号人类学、女性主义理论和后结构主义文学理论等形式。从性质上看,社会建构论并非是一种知识的基本教义理论,毋宁说它是科学领域中的一种反原教旨主义的对话。它的主旨追求是基于以下观点:社会生活对一切认识具有本体论在先性和认识论母本性(matrix);一切知识立场有其内在固有的价值性和意识形态性;不同学科信念之间所形成的权力和特权分布是知识传播的不可剥离的环境。

作者在梳理了社会学历史上与社会建构论相关的思想后重点论述了社会建构论与社会问题研究的关系。作者认为,在传统的社会学教本中,“社会问题”通常被定义为某种客观的、可被观察的状态或过程。关于社会问题的客观知识可以通过科学方法而获得,因而对社会问题的科学研究就以定义中的社会境况是真实的而开始对社会问题进行分析。一些社会学工作者把他们所使用的假设当成把社会问题定义为客观的社会境况的根据。譬如功能主义从目标(价值)与手段(机会)不一致来解释失范、偏差和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的一个重要传统,它使社会学摆脱了前现代纯主观地把社会问题归咎于“罪”(宗教)、“恶”(伦理)或者“疾病”(心理-生理-病理),而把对这种社会境况的研究描述为客观的分析,务求关于社会问题的社会学成为一门客观的知识。而社会建构论取向的社会研究则是对上述传统看待社会问题之方式的一种回应或替代方案。作者以一个警察的日常行为为例加以说明。譬如,警察对待出自破碎家庭的少年过失者要比出自健全家庭的过失者严厉得多,许多来自破碎家庭的过失者更容易被警察拘捕,并以各种不实罪名被当作罪犯对待。这种做法反过来又以犯罪统计学的形式为常识性的犯罪理论提供了具体的、有案可查的、可资佐证的证据。这样,警察的常识性理论自然也就成为生产和再生产他们自身行为正当性的有力依据。这里涉及到的正是吉登斯所指称的“现代性的自反性”问题。所谓“现代性的自反性”是指现代化过程中不断产生并积累着与现代社会的根基相对立并最终破坏现代社会根基的东西。这种现代性后果与现代性的根基相冲突的现象表现在社会科学中就是: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概念不断穿梭、往返于它们所研究的对象之中,并以此自反性地重新建构着自己的研究对象。因此,如社会控制论、社会测量学、社会工程学之类的实证主义社会学所断言的,人们对社会行动的知识掌握得越多,就越能更好地控制社会生活的说法,对自然界而言或许是真命题(其实也存有许多争议),而对社会界而言则是个不折不扣的假命题。究其缘由,其中除有权力、价值因素的作用外,再有就是未预期的后果以及现代性自反性的影响使然。作者认为,这种自反性的观点对于省察和矫正过往的一些被视为理所当然、习焉不察的理论起到了振聋发聩的作用。

社会建构论者把社会问题定义为“群体表达不满和要求尊重某些一致认定的条件的活动”。在这个界定中,社会问题与其说是一种应被改正的社会状态,毋宁说是一种诠释过程,正是在这种诠释过程中诸如犯罪、贫困、无家可归等现象被认定为压抑人的、不可忍受的、不公正的条件。从这种角度看,社会问题不再是某种特殊的、不公正的或不道德的境况,毋宁说是对被诠释为不公正、不道德的公认境况的定义或取向。换言之,社会问题是一种定义社会境况的社会过程。社会建构论刻意强调,社会问题的建构活动在立意或取向上是一种修辞或措辞、做出宣称的过程,亦即选取恰当词汇去名状某种特殊社会情境给出名称(即取名)的过程。而这个过程是发生和持续在时刻变化着的、各式各样的周边环境之中的,建构论的社会问题社会学就是要“对做出宣称和回应活动的产生和持续做出说明”。由此看出,社会建构论取向的社会问题研究,其核心命题——“建构的社会问题”,不但极大地改变了原来的社会问题研究的视考,而且也为一门逐渐形成的社会问题社会学的确立提供了理论-方法论基础。

(原文刊载于《国外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原文约25000字。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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