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百年,必须回答的问题之一是,这个革命在何时和如何终结?
1640年的英国革命终结于1688年的光荣革命。1689年的《权利法案》是这次革命胜利的标志。1799年11月9日的雾月政变则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的终结;以第一执政拿破仑为首的执政府制定宪法后宣告:“革命已经稳定在革命开始时的若干原则上,革命结束了!”
回过头来看辛亥革命怎么样?从思想领域看,辛亥革命的宣言、文告连篇累牍是大汉族主义的狂喜,民主、自由、法治的词句相当稀缺。
百年来,人们一再谴责北洋军阀窃取或破坏了辛亥革命的成果。这是肤浅的政治语言,是后来的夺权者为美化自己的合法性而编写出来的。北洋派确实有践踏两大成果的行动。其荦荦大端有:1.袁世凯复辟帝制;2.曹锟贿选;3.从袁世凯成立军政执法处开始,军政大员侵犯人权事项,时有出现。但是,观其行事,维护三权分立体制仍不失为基调。袁世凯谢世后,三次制宪,不管有没有完成批准手续,内容倒也中规中矩,比革命派的《临时约法》和国民党控制下炮制的《天坛宪法》草案高明得多。连曹锟想做大总统,也要收购选票装点门面。北洋派冀图恢复宪政的最后一跃,是段祺瑞1924年11月至1926年4月出任临时执政期间的举措。分析这一年多段氏的作为和所受挫折,对辛亥革命的失败就会了然于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