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最近五年,浙江省经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浙江省城乡居民尤其是特殊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方面,浙江省走在全国前列,其中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功不可没。
所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是指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与以往社会救助工作相比,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至少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内容全面。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不再单一,而是全方位的,包括衣食住医教等人类基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综合性救助。二是标准科学。各项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主要是和当地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挂钩,并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的贡献和其他条件,做到水涨船高,自然调整。三是覆盖城乡。各项救助政策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着眼,做到制度统一,覆盖所有社会成员,但城乡的标准在现阶段有所区别。四是责任明晰。救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只是起到辅助补充作用。具体到浙江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制度,以及医疗、教育、住房等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本文的分析也以此为基础。
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包括两层涵义,即更多的困难群众分享到改革发展成果和困难群众分享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具体到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分析视角主要有两个:一是更多的困难群众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所覆盖;二是困难群众因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而得到更多实惠。考虑到扩大社会救助范围是政府最优先事项,本文分析以此为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