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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实践与市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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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年年种田,到底替谁种的?”一个人呷了一口酒,幽幽地提出疑问。就有另一个人指着万盛的半新不旧的金字招牌说:“近在眼前,就是替他们种的。我们吃苦,赔重利钱借债,种了出来,他们嘴唇皮一动,说‘五块钱一担!’就把我们的油水一股脑儿吞了去!”“要是让我们自己定价钱,那就好了。凭良心说,八块钱一担,我也不想多要。”“你这囚犯,在那里做什么梦!他们米行是拿本钱来开的,不肯替我们白当差。”“那么,我们的田也是拿本钱来种的,为什么要替他们白当差!为什么要替田主白当差!”(叶圣陶,1987:324)

从前面的章节可以看出,通过转换生产类型及从市场上购买生产资料,李村人已被整合到市场中。由于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交换,为了把农产品销售出去,农民必须面对销售市场,因此有必要对农民的销售实践进行研究。在销售过程中,大部分村民借助中间商。虽然被中间商赚去了利润,但他们没有更好的销售渠道。他们的处境仿佛叶圣陶的小说《多收了三五斗》中描述的,不同的是李村农民不受田主的剥夺。但无论如何,生产出的产品如何销售及交换对每个农民意义重大。以下分别介绍李村人针对各种农产品的销售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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