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内的草根组织虽然规模小、正规性不足、常常开展一些只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活动,但正是在这里,可以通过适当的组织引导而产生出公民社会所急需的社会资本,丰富公民社会的本原成分,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良性运作和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建设性关系的实现。从这一点上看,这应当是在社区自治组织的建设之外的另外一条公民社会发育之路。
社会团体,中国,非营利组织
陶传进: 陶传进,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社会公益研究中心主任。
仝志辉: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