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落实和保障知情权的重要制度。构建透明政府的成效如何,不应以依申请公开的工作量在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占比是否高于主动公开的占比作为标志,换言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不好,更多地要看主动公开成效如何,而不应当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但绝不能因此而否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它是盘活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根本,没有这项制度就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国家行政机关,信息管理,研究报告,中国
吕艳滨: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实证法学、信息法、司法制度、法治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