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统回顾了香港选举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指出该制度在港英时期即已启动,经历了显著变革。回归后,香港的选举法律依据主要来自《香港基本法》,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及特区内部政治体制的要求。文章首先探讨了香港选举制度的必要性,强调其在保障政治体制稳定与发展中的角色。随后,详细梳理了港英时期至回归后香港选举制度的变化,包括立法局、区议会以及市政局的选举过程及其相应的法律基础与依据。特别是对1997年后香港选举制度的演进,包括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选举的法律框架,以及区议会议员选举的相关规定做了全面介绍。此外,还提到了香港选举制度中的一些特点,如不限国籍的候选人制度、不分国籍的选民登记制度等。文章通过对香港选举制度的回顾与分析,旨在为理解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提供参考。
郭天武: 安徽蒙城县人,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地区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兼任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港澳基本法。主要著作有《保释制度研究》《内地与香港刑事司法合作研究》《香港刑事诉讼法专论》《香港基本法实施问题研究》等8本,并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60多篇,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5项。
李建星: 广东湛江人,华东政法大学、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12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曾在《月旦民商法杂志》《民商法论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港澳研究》《政法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译文。曾荣获2012年和2013年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