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全面介绍了香港区议会的选举制度、职能演变及其对香港政治生态的影响。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据《香港基本法》设立了区议会,作为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旨在提供咨询服务和负责某些文化、康乐等服务。自1997年以来,经过四届区议会选举,议员构成经历了调整,包括完全取消委任议席,增加民选及当然议员数量,以及对区议会职能和组织结构的优化。中西区区议会作为示例,展现了区议会从单纯提供意见和运用政府拨款扩展到包括监察政府、征询公众意见和进行公共政策研究在内的多元职能。此外,文中分析了区议会选举的方式、候选人资格、投票及点票制度,以及选举趋势,指出尽管区议会的政治化趋势加强,但仍以服务市民、改善民生为主要目标。总之,香港区议会作为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其选举制度和职能的演进反映了香港社会和政治环境的变化。
郭天武: 安徽蒙城县人,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地区第二届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兼任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港澳基本法。主要著作有《保释制度研究》《内地与香港刑事司法合作研究》《香港刑事诉讼法专论》《香港基本法实施问题研究》等8本,并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60多篇,主持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5项。
李建星: 广东湛江人,华东政法大学、德国波恩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12年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曾在《月旦民商法杂志》《民商法论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港澳研究》《政法学刊》等刊物发表论文、译文。曾荣获2012年和2013年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