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社会,在现代社会,个人难以承担由于高度专业化分工给公民个人带来的高风险,因此需要由政府来构建一个覆盖全体人民的公共服务体系。综观全球,过去一个世纪,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承担起了越来越多的责任。从20世纪初期开始,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不再奉行“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理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诸如失业、贫困、环境、卫生等问题也日益严重,政府开始编织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由此政府的规模开始逐步扩大。尤其是二战以后,各个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建立福利国家制度,政府规模持续扩张。比如,根据有关研究,在六个发达国家,1913年政府花费占GDP的比重是11.7%,1999年则达到42%。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开始打破过去基于户籍和单位制的福利体系,致力于构建覆盖全体人民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责任,扩大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建立健全全社会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强调要“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并对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导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继续强调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建设,2012年习近平在新一届政治局常委见面会上的讲话中这样说道:“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