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理学大家朱熹说:“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文就是外在表现,节就是节度。所以,礼就是有节度、有分寸的表现。什么是天理?上面我讲了一些,这里我补充两点。天理和西方的真理是有差别的。天理在中国,它是一种情理,而不是西方的物理。那么,在这个“理”字前面加上一个“天”字,有何意味呢?我的理解是有两层意味。
第一层意味是指天理是至高无上的,地球上、宇宙间没有比天理更高、更大的理。“天”字是在“大”字上面加上“一”,这就表明世间所有的东西,再大也大不过天。所以,天是至高无上,至大无外的。我们人类经常犯一个错误,经常把人创造的理、发现的理凌驾于天理之上。秦王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喝醉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盖着一张薄毯,他就查问是谁盖的。结果查出是一位大臣,而他是没有资格给秦王盖毛毯的,按照秦国的法律,他这是越位行事,是越权的行为,是要判处死刑的。仔细想一想,这位大臣当时经过秦王身边的时候,发现秦王睡着了,天气比较寒冷,正好身边有一个毛毯,顺手做了一件好事,这当然是一个符合天理的行为,可是秦王最后还是把这位大臣给杀了。杀他的理由也是振振有词:法律至高无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否则法律等同于虚设。但是,这在儒家看来就是“刻薄寡恩”。所以,秦国通过商鞅、韩非子、李斯的变法和改革而变成一个法律至高无上的帝国,它按照法律这种人为的规律去运行,迅速崛起、强大,势不可挡,兼并了六国,可是强大的秦帝国只历经两代就土崩瓦解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中间的原因在于法家把一个人为的东西看成是至高无上的。相反,整个周朝虽然历经了春秋战国之纷乱,却依然存在了八百年,这在于整个文明建构在至高无上的天理良知之上,这就是最深、最广、最高的一种根基。还有一个例子是《论语》里面的一个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叶公对孔子说:“在我们楚国,有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儿子就去告发他。”孔子听完之后,巧妙地进行反驳说:“我们那个地方的人跟你们不一样,我们这边是儿子偷羊,父亲帮他隐瞒,父亲偷羊,儿子帮他隐瞒,正直就在其中。”我们把这个例子进行深入探讨。我在本科生的课上请同学们讨论过这个案例,结果既在我的意料之中,又在我的意料之外:95%的同学站在叶公一边,只有5%左右的同学支持孔子的观点。其中,我问一个女学生为什么赞同叶公的观点?她说如果父亲帮儿子隐瞒,儿子帮父亲隐瞒,哥哥帮弟弟隐瞒,弟弟帮哥哥隐瞒,最后的结果就会导致大家互相隐瞒,这就是亲亲相隐,那还有法治的尊严吗?听到她的回答,我追问说,假如你现在发现你的父亲贪污了,你会去告发他吗?她说,我不会告。我说,你刚才不是说告是对的,不告是不对的吗?为什么你现在要做一件你认为不对的事情呢?她说,告发是对的,这是从理智上说的,现在我不告,是从感情上说的。我说,你的感情和理性是矛盾的?她说,本来感情和理性就是矛盾的。这个女生的思想反映了什么?在《吕氏春秋》里面也有类似的故事: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之,告吏曰:“父窃而谒之,不亦信乎?父代而诛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因父而在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楚国有一个行事正直的人,因为他的父亲偷羊,于是他便向官府告发了,官府捉拿了他的父亲并且要执行死刑,直躬者却站出来请求代父受罪,即将行刑的时候。直躬者向监斩官说道:“我告发了我父亲偷东西,难道这不是‘信’吗?我现在代父受刑,这难道不是‘孝’吗?我信孝两全,都要被杀,天下还有不被杀的人吗?”荆王知道后便赦免了他的罪。这个案子,其实楚国的君臣断得很不好。这个案子后来传到孔子那里,孔子说:“直躬之为信也,因父而在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孔子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本来父子的关系是情理,是生命内在的关系,现在楚国的这个直躬者把父子关系当作一个物理,作为一个工具来用。第一次这个直躬者利用父子关系盗取一个大信之名,第二次他又利用父子关系盗取一个大孝之名。大家乍一看这个故事,都觉得蛮感人的,但这是被里面的名相所迷惑。楚国的君臣就是这样被欺骗的。因为大家只看到物理而忽视了情理,不知道情理是要有“实”的。《论语》里面记载子路问孔子如何理政。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缺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孔子将名实关系放到这样一个高度来看待。那么名和实哪个更重要呢?孔子认为“实”更重要,“名者实之宾也”,名只是实的表现,没有实就不应该有名。楚国的君臣错误在什么地方?这个直躬者所做的事情,全部没有实,只有名,这种人是奸狡之人。而孔子要培养的是老实的人格,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所以,他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孔子最讨厌名实不符的人。反过来看,父子相隐,父亲帮儿子隐瞒,儿子帮父亲隐瞒,这反而是一种天性,这是从良知里面体现出来的。叶公所讲的直躬者其实是搬出一个理性的工具,他已经退了一步,用脑袋里面的观念来告诉自己要去告发父亲,这已经不是天理。在孔子看来,这是违背天性的,是不诚的,因此,孔子认为一切人为的作意安排都是自私的,只有生命内在的诚意自然的吐露才是真正的天理昭昭。基督教常说博爱是最高的真理,儒家说“No”,天理才是最高真理,爱再大也大不过天理。我们今天说大爱无疆,这是基督教的话。在中国,大爱有疆,这个疆就是“天理”。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一思想在中国文化看来是有问题的,自由难道比天理还高吗?自由能够成立,能够实现,它必须依据天理。比如,孔子“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认为从心所欲不等于自由,只有从心所欲不逾矩,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裴多菲所讲的可以把爱情和生命都抛弃掉的自由,在儒家看来是有问题的,它取消了天理的维度。
天理的第二层意味是什么呢?我的理解是天然的,不假雕饰的,不作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德经》开篇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天理是那个不可道、不可名的理,只能在良知中呈现,而不能拿来。天理是我们生命正在展开所呈现出的那个活泼泼的理,离开生命的活动都不叫天理。哪怕像“父慈子孝”这句话,如果变成一个教条,那么它也不是天理。天理是生命内在活泼泼的展现。1998年一个深夜,我和一个朋友在杭州大街上骑自行车,遇见红灯的时候,我闯过了红灯,我那位朋友守着红灯,等绿灯亮了才走。他骑过来后说,老邓,你今天做得不对,你怎么能闯红灯呢?我说你做得对,我做得更对。我说,红绿灯不过是人为的一个工具而已,一个工具性的东西之所以能够被人类运用和接受,因为它能够反映天理。天之大德曰生,天之大道曰行。交通畅通、保护生命,这是天理。天理和工具相比当然是天理更重要。我们做事假如合乎天理,但不合乎工具,没关系,工具可以丢掉;假如既合乎天理,又合乎工具,那两者可以并行不悖;假如两者发生矛盾,当然守天理而弃工具。我说,现在深夜十二点多了,方圆几百米外看不到一辆车,你还守着红灯,这叫形式主义,这是做作、呆板。这在法家里面是有意义的,但在儒家里面是要受到批评的。儒家教人是变通的,有时该闯红灯就要闯,见到绿灯该停还是要停,它不是有一个外在的工具让我们死板地去接受和执行。如果是这样,那叫哀莫大于心死。儒家要培养的人是让人良知敏锐,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时而化,是让人廓然大公、物来顺应,而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样一个活泼泼的、有力量、有美感的生命状态才是儒家要培养的,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和执行外在工具所规定的条令。因此,东方智慧是追求心灵内在的真理。齐白石讲过一句名言:“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儒家的智慧是不能讲模仿的,儒家是要让我们生命中的仁义,自己开发出来,促成我们生命内在的维度,使之自然合乎天理,而不是从外面遵从一个形式,更不是模仿。孟子有一句话:“由仁义行,非行仁义”,行仁义是模仿,由仁义行,则是从我们生命内在的天知、良知中生发出来的一种力量。现在,我们很多老师讲学,学生都很厌倦,都不愿意听,因为他讲的都是别人的知识,他生命里面并没有自己的真实的感悟,所以,他把知识讲死了。而天理是自然而然的,绝对不是教条式的,死板的。《中庸》里面有句话:“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是我们人的心,活泼泼地去弘道,不是一个道来要求别人。所以儒家讲的道理是从生命内在活泼泼地生发出来的,而不是因为它是圣人讲的,我就要去听;而是圣人讲的,合乎我的良知,我才要去听。
天理既然有节文,那什么是节呢?按照我的观察,这个“节”有三个特点。第一,竹子的节意味着分别、差别和不同。我们观察生活中的竹子,可以看到“节”是一个标志,是一个分界线,它把上下两节分开,表现上下两节的差别和不同,这是节的第一层含义。第二,竹节的差别和分别又很特殊。它既有差别、分别,但又不脱节。竹子根部的营养可以吸收到竹苗那里去,竹苗上的光合作用又可以储存到根部。所以,竹子的节虽然有分别,但是它又是一气贯通的,从根到叶,从叶到根,它们之间是流通的。第三,竹子的节意味着分寸。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中国的谚语说:“一娘生九子,九子各不同”。这个世界上我们找不到两个完全一样的东西,绝对相同的东西只能存在于我们抽象的观念世界中。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个“同”是虚幻的,因为它本来就没有。因此,追求同只不过是小人的虚幻观念。强调差别,反对一刀切,这才是真理。法家之所以被中华民族淘汰掉,是因为法家最容易一刀切。一刀切就忽视了事物的差别性。不过,过分强调事物的差别性,又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会导致尖锐的对立,导致此疆彼界,水火不容。于是,儒家从竹节上发现了另外一个真理,这个节虽然有差别、有分别,同时又是一气贯通的。这就是儒家所讲的一体之仁。一体之仁是什么意思呢?儒家说体认,而不说认知。这种体认是什么意思呢?体就是身体的意思,体认就是把对象纳入到自己的生命体验中来认识,而不是像科学研究一样,站在物外来研究事物的规律,这是中国儒家的认识——格物,这跟西方科学观察的认识是有差别的。儒家讲“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不能分离的阴阳,所以,阴阳的矛盾必须站在“一”的立场上才能化解,既不能站在阳的立场,也不能站在阴的立场。儒家处理任何矛盾都是站在这个立场上。曹植写了一首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豆和豆萁在外形上看,何其不同,但是当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如此不同的东西原来是同根所生。所以,儒家在看待对立、差别的东西时,总是会发现它们背后“同”的一面。但是,今天的人心中越来越没有“一”了,所以庄子说“道术将为天下裂”,人们越来越看到各个孤立事物之间的对立性,而没有看到孤立事物背后的统一性。而儒家这个节字里面就兼顾了这两个方面。只有这两个方面兼顾,才是礼的基本精神。光看到差别,没看到统一性是法家,光看到统一性,而没看到差别,这是魏晋玄学,是老庄之流。儒家既要看到事物的差别性,又要看到这个差别是一体所生。这就像我们五个手指头一样,五个手指长短不同,功能不同,但是这五个手指却又能一起协调工作,这就是一体之仁。
另外,理的基本功能就是“辨上下,定民志”。这是《周易》第十卦《履卦》的卦象。在卦象中,孔子用“辨上下,定民志”加以指点。如果把上下辨析清楚了,辨析准确了,老百姓的心就安顿了。中国人造了一个不上不下的字“卡”。如果我们上不上,下不下,这就是卡住了,卡住了就不通,不通就会生病。所以,中国人讲通情达理。情不通就会生病,而身体的气不通也会生病,医家说“通则不痛,痛则不通”。辨上下就不会卡,不卡就通。中国人还造了一个词叫做“忐忑”,上不上,下不下,这就是忐忑,忐忑就会不安。今天的人为什么心不安幸福感那么差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上下不分。
随着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慢慢衍生,形成了中国一个伟大的宗教,这个宗教是广义的宗教,叫五伦之教。辜鸿铭先生说:“欧洲宗教要人们‘做一个好人’,中国的宗教则要人们‘做一个识礼的好人’;基督教叫人‘爱人’,孔子则叫人‘爱之以礼’。”光做一个好人还不够,而且还要合乎礼节。父母可以喊子女叫宝贝,子女不能喊父母叫宝贝,因为这是礼。这个礼在中国就形成了基本的生活方式、教化方式,这就是五伦之教。“五伦”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个五伦之教始于什么时候?现在考证不出来,似乎在神农时代就是这样。这五伦之教又终止于什么时候呢?终止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五千年来,中华民族改朝换代了多少次,但是无论哪一次,都没有抛弃五伦之教。王安石变法够激进吧,但是同样没有改变这个五伦之教,张居正也是。我常讲五伦之教就是中华文明的定海神针。五千年来,强大的野蛮民族可以灭掉我们华夏政权。但是灭不掉五伦之教,反过来被五伦之教同化。此外,哪怕是成熟的文化,东亚文明——佛教,这是一个伟大的宗教,它传到中国来,最后是跟五伦之教和平共处,它没有把五伦之教同化。明朝的时候基督教传到中国,它也是一种伟大的宗教,可是基督教同样没有办法同化五伦之教。基督教传教士当年在翻译《圣经》的时候,做了很多手脚,把《圣经》里面冒犯五伦之教的内容都悄悄拿掉,不敢翻译。基督教是要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伦理呢?上帝是唯一的父亲,而其他的亲友,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全部是兄弟姐妹,所有人在上帝这个父亲下面,全都是平等的,它是要超越家庭伦理,这是基督教的伦理观。基督教的教义和伦理观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马克斯·韦伯写了一本书叫《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里面分析了基督教如何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准备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中国,基督教的这种教义并不能同化掉我们的五伦之教,反过来,它被中国的五伦之教所改造。我有一个朋友是基督徒,她在上海开了一家饭店,有一次感恩节的时候,要她的儿子回来参加活动。她给她儿子打电话,我们就在旁边开玩笑地说:你儿子可以不来,因为在上帝面前,你跟她是姐弟关系,而不是母子关系,他不用听你的话。我那个朋友说,他敢!他是在中国,老娘还是老娘,我说了,他就得来。所以,中国的基督徒是中国五伦之教的基督徒。家庭伦理还是凌驾于上帝之上的。这个生命力如此强大的五伦之教又为什么会在五四运动之后慢慢死掉呢?谁把这个定海神针拔掉了呢?五四运动,一帮青年学到了一点西方传来的学问思想,便狂妄自大,来拔五伦之教这根定海神针。自己的子孙烧自家的后院,挖自家祖宗的坟,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所以,李鸿章把近代的变局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变故”。现在,我们一般讲国学的人都不愿意讲这个五伦之教。我的理解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些讲国学的人本身就不理解五伦之教的天经地义,不理解它是天理的直接表现。这是自己不知,所以信念不坚。第二,今天有一个强大的背景,这个背景就是自由平等。不管懂与不懂,人人都拥护自由平等。只要跟自由、平等相反的教义,都认为是落后封建。所以,在中国讲五伦之教会受到一大批所谓的自由主义者的批判。但是,我个人觉得,要讲中国文化,不讲五伦之教是有问题的,那就讲不到中国文化的核心。很多人反对、批判五伦之教是因为它与平等观念相抵牾。但是,什么是平等?我自己编过一个寓言。老天阳光普洒,雨露普润,老天是不是平等的?大树得到的阳光雨露多,小草得到的阳光雨露少。这本来就是平等,合乎天理和万物的本性。可是小草们不知道这是平等,它被假象迷惑,看到大树得到那么多阳光雨露,它就对上天说,你太不公平了,你给大树那么多阳光雨露,但却给我这么少。上天对小草说,如果我把大树的阳光雨露给你,你不就被晒死、淹死了吗?小草终于明白过来,知道自己追求的平等是虚妄的。所以,我们今天争平等,很多时候只是在果上争平等,却不知道这个果上的不平等是由不平等的因素造成的。天理告诉我们,人既有本性上平等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平等的一面,这就是气质之偏,参差不齐。这两者兼顾才是真正的平等。但今天很多人将本性上的平等和气质上的平等混为一谈,所以平添了很多烦恼,很多愤慨。五伦关系的根本在于彼此关系中的人都以对方为重,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讲得很好,他说:“伦理社会所贵者,一言以蔽之曰:尊重对方。何谓好父亲?常以儿子为重的,就是好父亲。何谓好儿子?常以父亲为重的,就是好儿子。何谓好哥哥?常以弟弟为重的,就是好哥哥。何谓好弟弟?常以哥哥为重的,就是好弟弟。客人来了,能以客人为重的,就是好主人。客人又能顾念到主人,不为自己打算而为主人打算,就是好客人。一切都是这样。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要人认清楚人生相互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互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
');" class="a2">收藏2002年,重庆实验中学有一个学生早恋,他的班主任在教室里面公开地念了几段这个学生写的早恋日记,结果学生就离校出走了。后来,学生家长把班主任告上法庭。当时,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这位班主任对学生严格要求这个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处理的方法不当,于是,判决这位班主任公开向他的学生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当时我看了这篇报道之后,心里面非常不舒服,便给《中国教育报》写了一篇文章。我在文章中讲了两个观点:第一,既然承认这个老师是对学生好,那为什么还要向这个学生公开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呢?这样的处理结果会严重影响老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而且,我认为这与中国传统的教育之道格格不入;第二,我尤其对赔偿精神损失费不能理解,我认为,精神的损失只能通过精神来进行偿还,它没有办法折合成金钱,我不知道它的换算标准是什么。但是,《中国教育报》迟迟没有发表我这篇文章。后来,我打电话询问,回答说我的教育思想已经过时了。他说,现在的教育思想是结构主义教育思想。所谓结构主义教育思想,就是师生之间并不是一种主从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朋友关系。另外一个案例是我的一个同事,他曾经跟我抱怨说,有一个学生让他非常讨厌。这位学生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勾搭他的肩膀行走,这让他感觉到屈辱。我跟他说,这不能只怪学生,他自己也有责任。因为这位老师崇尚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平时在和学生交往的过程中常常嘻嘻哈哈,讲话口无遮拦,完全缺乏一个老师应该有的行为规范,所以,学生在跟他交往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慢慢地把这位老师等同于朋友、哥们,最后勾搭老师的肩膀一起走,也就顺理成章了。我认为,今天这种所谓师生平等的教育理念完全与传统儒家所倡导的教育之道不同,它其实是一种小人之道。传统儒家的教育之道是根植于人性之中的自然规律,中国儒家的教育就是顺从这种人性的自然规律而展开的。我们重新回顾一下儒家的教育之道。
首先,反省一下师道尊严这个古老的话题。
如今我们很多老师认为自己只是知识的生产工人。我在北京师范大学演讲的时候,有一位教授就跟我说:邓老师,你把老师这个职业看得太崇高了,把老师说成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或者是精神家园的园丁,这样对老师的定义太过沉重了。在我看来,老师只不过是生产和传播知识的工人。北师大这位老师的观念,在今天可能有很多人同意,这样一来就降低了师道的意义和价值,也丧失了师道的尊严。从传统社会走过来的人都会注意到,每个地方的家族祠堂中间都会有“天地君亲师”的牌位。那么,什么是“师”呢?中国古代儒家有一个基本信念:只有德为圣人、位为天子的人才可以制礼乐,这是一个政统的问题。教师则承载着中国另外一个更重要的统序——道统。在中国儒家看来,道统比政统更加重要,道统凌驾于政统之上。但是,我们今天却不知道师道所负责的是人间是非、善恶、美丑的评价系统,它是道统的承载者,它的地位比政治、军事、经济都要高。我们今天把自己降低成为知识的生产工人,这是我们数典忘祖。
古语说:“师者范也”。“范”是模型的意思,它最初的意思是指一种土器的模型,后来延伸为规范、模板、框架的意思。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师”就是要成为人间的规范、模板和框架。另外,“师”就是要授人以道。世间之事各有其道:吃饭有吃饭的道,睡觉有睡觉的道,说话有说话的道等等。这些道是要靠“师”来教授的。所以,“师”也是泛指教人以道的人。《尚书·泰誓》篇讲:“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礼记·文王》篇讲:“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所以,师,不仅要教之以道,而且还要教之以事,事是指技能性的事。而所谓“喻诸德”是指要教授这些技能性的事情应该如何做才能合乎天理和德性。这些都是站在“道”这个根本性的问题上来谈论师道的。后来,韩愈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喻于天,“授业”是教之以事,“解惑”则是喻诸德。所以,在中国儒家看来,师道本身的天职是非常高的。朱熹在《大学章句序》中说:“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矣。然其气质之禀或不能齐,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一有聪明睿智能尽其性者出于其闲,则天必命之以为亿兆之君师,使之治而教之,以复其性。”也就是说,天降生民的时候就已经在生民心中赋予了仁义礼智之性,但是人的气禀又各不相同——有的人愚钝,有的人聪慧,有的人浊,有的人清,人的气禀是不齐的。人的道德本性因为气质之偏而受到遮蔽,这就使我们天生所拥有的仁义礼智这些德性不能完满地实现出来。这时,如果在生民之中出现一个聪明睿智之人,这个人能够把自己的本性完满地实现出来,那么,天必将命令他作为亿兆生民的君师,让他来治理、教授万民,使他们都能够恢复他们自己的天性。此外,《学记》又说:“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这段话反映了中国两千多年以来教育系统的基本观念。这里的“师严然后道尊”的“严”就是尊严的意思,它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严肃、严厉,师不严则道不严。当年蔡元培先生主持北大的时候,曾经想请马一浮先生前往北大讲学,马一浮先生给蔡元培回信说:“古闻来学,未闻往教”。马一浮先生的意思是说,按照古礼只有学生千里来学,断没有老师千里往教的。马先生这一番言论公布以后,很多人都嘲笑他,这里面还包括熊十力、梁漱溟这些老朋友,他们都说马先生迂腐——在今天的时代怎么还能说这样的话。但是,梁漱溟先生后来在教学实践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问题,他回想马一浮先生当年所讲的这番话,觉得非常有道理,因为它讲的是师道尊严的问题。“道尊然后民知敬学”,意思是只有让人们知道这个“道”是非常尊贵的,那么。他们才知道要去敬重这种学问,才会很认真地学习。所以,师之严,并不是为了标榜自己很重要,而是为了弘扬他背后所支撑的道,如果师不严,那就会损害他背后所支撑的道,学生也就不知道敬学。现在有那么多学生厌学,有那么多学生蔑视老师,皆是因为“师不严”。“是故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君不把国民当成臣子看待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祭祀的时候,这个人作为“尸”,代表那些死去的人供人们祭拜,这时候国君是不能把他当作臣子的;第二种是这个人是国君的老师,那么,国君也不能把他当成臣子来看待。这两种情况都是为了“道之严”。“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北面”就是向天子下跪的意思,所以当国君的老师面见君主的时候,他们是不需要向君主下跪的。大家再看下面一段话:“汤学伊尹而商祚所以兴,成王事周公而姬邦所以昌,武王之圣尚有吕望之请,明帝之盛亦有桓荣之尊,自古圣帝明王未有不由师而后兴也,故《传》曰:‘国将兴尊师而重道’。又曰:‘三王四代唯其师’,故师者天下之根本也。”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古代,老师的地位是多么崇高,但是,我们今天的教师却沦为生产和传播知识的职业工人,这是非常可耻的,这是中国文化的堕落。
我们再看一个例子。清世宗雍正在给孔子先世五代封公爵的上谕中说:“五伦为百行之本,天地君亲师人所宜重,而天地君亲之义赖师教而益著,自古师道之隆至孔子之圣无以复加。”“五伦”就是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所谓“天地君亲师人所宜重”就是说天地君亲师是人所应该重视的。另外,我们从“天地君亲之义赖师教而益著”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清世宗的眼光是何等伟大。这样一来,“师”的地位就处于天地君亲之上,因为天地君亲之义是要靠“师”来传授的。如果没有老师的教授,我们就不会明白天地君亲的意义。清世宗就已经明白老师的地位是如此的尊贵。但是,我们今天很多老师自己糊涂,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原来在天地君亲之上,自己不珍惜,而自甘堕落,社会也因此蔑视老师。在“文革”时期,甚至把老师称作“臭老九”,以斗老师为荣、为乐。这是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简而言之,师道之荣、师道之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的领导、整个社会要尊重老师,要对老师的人格有基本的信心;另一方面,老师要自尊、自重。孟子有一句名言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人一定是自己侮辱自己,然后才被别人侮辱。我们老师也是这样,如果我们自己不尊重自己,那么,最后也会让别人不尊重我们。
接下来,我们来谈一谈教授“理”的两种类型:物理之教与情理之教。
《论语》开篇就讲:“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第一个字就是“学”。《论语》全书一共有64个“学”字。这个学是什么意思呢?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说:“学,觉悟也。”那么,觉悟什么东西呢?觉悟道理、觉悟天理,这个“理”字是中国人要觉悟的根本,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追求。宋太祖赵匡胤有一天忽然心血来潮,问大臣赵普说:“天下何物最大?”一时问住了赵普,后来赵普想了想说:“道理最大。”这言外之意是说:皇帝也得讲道理,我这个宰相也得讲道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大家都得讲道理。在中国文化中,道理是最大的。这跟西方相比是非常伟大的创造。在西方还处于宗教蒙昧的时代,中华民族就已经发现了天理、道理最大。赵匡胤听到赵普的回答之后非常赞叹,屡屡称善。中国人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中国人把理看得最重要。中国人没有说“有权走遍天下,无权寸步难行”,也没有说“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这是这个民族非常伟大的传统,中华民族之所以被罗素看作是比西方还要伟大的民族,就是“道理最大”这个观念已经深入中华民族的骨髓,深入到每一个乡村小民之心。
大家可能会说,这是理想主义,现实中的中国人是这样的吗?我举一个例子,张艺谋有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秋菊是一个乡村妇女,她老公被村长踢中要害,在床上动弹不得。她去找村长理论,让村长认错,但是这个村长很犟,拒不认错,他说你老公骂我,我就要踢他。于是,秋菊就去告他,她把家里的农产品都卖掉,从乡里告到县里,从县里告到省里。秋菊当时怀着孕,挺着一个大肚子,但是坚持告状。一方面,在城市面前,秋菊是贫苦的;另一方面,在城市里面,她又彰显着一个中国农民的那种韧劲,这又是非常伟大的。这部电影把儒家的文化和法家的思想做了一个碰撞,把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做了一个碰撞,把乡村文化和城市文化做了一个碰撞。它把这种种的碰撞通过秋菊这一路打官司展示出来,发人深省。我最感兴趣的是秋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告状,她竟然不是为了赔偿,也不是为了报仇,只是为了讨个说法。“讨个说法”就是要讨个公道,就是要让天理昭彰。在中国文化中,有一个词很重要,叫做“义愤”。天理不畅,人心就有义愤。当一个民族的义愤很强,说明这个民族正气还在,天理还在。当一个民族的正气没有了,义愤没有了,大家都趋炎附势,那么,这个民族就没有希望了。这部电影有一个细节:秋菊经过一路打官司,终于告下了村长,但是当她生孩子的时候,村长竟然还来给她送礼。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你可以告我,我心中虽然也有气,但是你生了儿子,我还是要给你送礼,这是中国人克己复礼的一种表现,这是儒家文化精神的体现。电影的最后是警车来了,把村长抓走了,秋菊想去拦也拦不住,当秋菊最后赶到村口,看到警车开走的时候,她喃喃自责,她说: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告了,我只是要讨一个说法,并不是要他去坐牢。秋菊要讨的是“情理”,但是法律是不讲“情理”的,只要你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罚。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就是这样一个农村妇女,秋菊也懂得“道理最大”,当然,她这个理是一个情理。
还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中国人是重道理的。“文革”时期,我们县里曾经有一个人被评为劳模,颁奖的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忘了给他写奖状,只发给他一个陶瓷脸盆。在“文革”时期,一个陶瓷脸盆是非常贵重的,可是这个劳模拿了这个陶瓷脸盆之后,心中却闷闷不乐。家里人问他为什么闷闷不乐,他说有什么可乐的,我要的是奖状,他们竟然只给我发了脸盆。一个农民尚且不看重一个贵重的脸盆,而是看重一张奖状,这反映了中国人看重的是精神层面的东西,而不是物质层面的东西。但是,现在形势大变,人生态度大变,价值追求大变:“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后面笑”,今天的人更加看重物质层面的东西,而不是精神层面的东西。
这里,我们要区分两种理:一个是情理,另一个是物理。中国文化侧重情理,西方文化侧重物理,所以,西洋科学发达、宗教发达,而中国则是伦理发达,这是因为中西方文化各有侧重。但是,我们长期以来对这两种理不加区分,导致了很多问题的出现。那么,情理和物理有什么区别呢?物理是一种客观的、静态的道理。例如,“1+1=2”,“地球绕太阳公转”,这些都是物理。相应的,情理则是主观的、动态的道理。举个例子,鲁迅写过一篇杂文,这篇杂文里面描写了一位财主晚年得子,远近很多人就前来道喜。其中有的人说这个孩子长得天庭饱满,将来肯定是做官的;有的人说这个孩子长得地阁方圆,将来肯定大富大贵;有的人讲这个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将来肯定是文人雅士等等。但这时有一个秀才冒出来说这个孩子迟早是要死的,结果就被这个财主的家丁打出了门,而其他说好话的人都留在里面吃香喝辣。鲁迅在文章的结尾愤愤不平,发表感慨说,这些人只有秀才说了真话,其他人说的都是假话,但是,说真话的人被人赶出去,而那些说假话的人反而能够吃香喝辣。我在中学时代读鲁迅这篇文章时,也引以为然,认同鲁迅的观点,可是现在我认为鲁迅是错的。他错误地把故友之间情谊的情理和客观世界的物理搞混了。物理之作为真理是客观的、逻辑的,它不在于是什么人说的,在什么场合说的。可是中国人讲的情理是在我们生命当下的情境中自然展开的,它在生命流淌过程中流露出来。所以情理是一种生命的展示,它不是谈论和言说的对象,它是要去行动的。人家晚来得子,正是高兴喜庆的时候,在这种场合,你说这个孩子迟早是要死的。没错,这个孩子固然迟早是要死的,但是,在这种场合搬出了这种物理,这就是做作。这个秀才的心里面是有私心杂念的,他说这句话的动机是要表现自己很高明,别人都说了假话,只有他说了真话,这就是心中怀有作意安排。所以,在别人看来,你就是一个恶人。鲁迅其时学习西方文化,对当时的中国有种种愤懑,在我看来,这都是因为他自己的智慧不大。鲁迅在《狂人日记》中说中国文化上下五千年,满嘴仁义道德,但是他翻来翻去,只从字缝里面翻出“吃人”这两个字。我认为鲁迅的讲法是错的。中国文化是世界公认的道德理性一直没有被异化的文化,但是他居然说中国文化是“吃人”的。这是民族文化自卑的表现。鲁迅甚至还说汉字不灭,中国必亡,真是大错特错。
鸦片战争以来,人们经常混淆情理和物理,这也使得整个中国的教育理念都出现问题。我再举一个例子,我夫人一个朋友的小孩从小在我们的指导下背了很多经典。有一个周末,家里面举行party,这个小孩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回来晚了。父亲一进门,这个小孩就站在沙发上指着父亲说“子不孝父之过”,这时全家人都热烈鼓掌,认为这个孩子以后一定成才。后来,这个父亲在我们家谈论的时候,还是眉飞色舞,说他的儿子太优秀了。我听了以后不以为然。他就问:“邓老师,这里面是不是觉得有什么不妥?”我说,这里面大为不妥,早知道你儿子是这样学习中国经典的,我还不如不教他。我跟他说,你儿子用西方的方法学习中国的文化,他以为学习了圣人之言,记住了圣人之言,就掌握了真理,自己就变成真理的化身了。但是,没有融入自己生命体验中的“圣人之言”只是一个物理而已,中国文化讲求的是情理。“子不孝父之过”这句话要看谁说,对谁说,在什么场合说,以什么心态说,以什么动机说,以什么表情说,它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方方面面都通过良知的照察,而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流露出来,这个时候才是天理、情理。
简而言之,学问、教育主要是教人觉悟“理”,而这个“理”分为两个侧面:一方面是物质世界的条理、规律,这是工具性的东西;另一方面是作为生命主宰的情理,这一点是中国文化偏长的。我用“偏长”就意味着不是西方没有情理,东方没有物理,而是东西方各有侧重:西方更偏重科学、技术,它们用于物理世界的心思多一些;而中国人对内在生命体察的心思多一点,因此,偏重于情理。但是,我们不是说只要情理,不要物理,也不是说只要物理,不要情理,而是要把两者的主从关系搞清楚。
孔子在《论语》中曾经对自己的生命历程有过一段描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在回顾他一生学问历程的时候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没有从生命外面来讲。我们常常在评价一个思想人物的学问历程,总是要看他创造了什么理论体系,或者其他外在的东西,比如达尔文的进化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马克思的资本论等等。可是孔子一生的学问历程,没有涉及生命外部的世界,全部是他生命内在的变化,这就是中国文化非常显著的特征。中国文化评价一个人的学问成就并不是看他是否创造和发现外面的物理世界,而是看他生命内在的境界是否有所提升。从“而立”、“不惑”、“知天命”、“耳顺”到“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生命的气象,生命的宽度、广度、深度在不断地展开。这种评价标准跟儒家“君子不器”的思想是一致的:君子不是要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而是他的生命境界使得他在任何领域,既能够尊重那个领域的物理规律,又不会被它们所束缚,反而能够驾驭和运用这些物理规律。所以,儒家教人是要实现人内在生命的完满,它是要教人以情理,而不是教人以物理。
第三个问题讲儒家教育之道的人性论基础。
这就回到一个非常简单而深刻的问题:什么是人?在西方文化史上,尼采喊出“上帝死了”之后,福柯又喊出“人死了”。福柯说“人死了”表达什么意思?“人”到底是什么?人和动物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它是一个量的区别,还是有质的区别呢?西方的文化词典中,虽然人的定义有万千种,但是基本上是共通的,那就是把人定义为动物,比如马克思说,人是能够制造工具并且能够运用工具的社会化的动物,还有的说,人是能够使用语言符号的动物等等。这些定义都是把人归结为动物。唯独中华民族没有把人归类为某一种动物,而是把人放在天地人三才之中,认为人是天地之心,宇宙之灵。中国人为什么会这样看待人?为什么中西方对人的定义有这样的差异?有的人说,西方人对人的定义是一种经验性的定义,而中国人对人的定义则是一种先验性的定义。但在我看来,中国人对人的定义同样是经验性的,只不过这种经验是圣人的经验。圣人发现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并不在肉体上,而是在人的心上。人心又是什么呢?人心和动物的心究竟有什么样的差别呢?这个问题很复杂,我这里只能把结论给大家做介绍。孟子讲说:“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把仁和义看成是人的本质,人是怀仁心、走义路的。这内外兼顾才是人的本质,人的根本性规定。孔子把人的这种根本性规定叫做“仁”,孟子把它叫做“良知”,后来宋明理学家把它叫做“理”,还有《大学》里面的“明德”,这都是人之为人的本性。
中国人高明的地方在于它首先发现了动物心和人心最大的差别是:动物心是有为的,人心是无所为的;动物心是有待的,人心是无待的。简单地讲,人心是无目的的。我们人心有两个面向:一个是工具、理智的一面;另一个是儒家所说的仁义礼智信。后一个方面并不需要什么条件,它天性就是这样。朱熹曾用“虚灵不昧”来描述人心,梁漱溟先生则用“自觉不昧,主观能动”这八个字来形容人心。因此,人心是不昧的、自觉的,而不是停止的;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是能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梁漱溟先生甚至说,人心的每一个瞬间都是一种全新的创造。而这种关于人心的体验、体会,必须不断地通过工夫的修习才能最后发现。比如《大学》里面讲“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它必须是通过一步一步的工夫修为最后才能得到“明德”,而“明德”则是“本心”,真正的“人心”。而且,这个“心”是不生不灭、不动不静、不增不减的。大家知道禅宗讲工夫是要“明心见性”,这大致要经过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息脑运心;第二个阶段,返尘归根;第三个阶段,泯识显智;第四个阶段,明体达用。第一个阶段的“息脑运心”已经难倒了古今中外多少探索者。中西方那么多哲学家、科学家,他们何尝不想搞清楚宇宙的真理、真相,但是,为什么西方那么多伟大的哲学家最后都走到了不可知论,走到了怀疑论?就在于他们不能够做到息脑运心。东方圣者高明,他们通过息脑运心,发现了在六尘之中根本找不到的“根”。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已经非常聪明了,《道德经》里面讲“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老子也只是做到了息脑运心之后的阶段“返尘归根”,但是这种归根只是初步归根,所以他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这个“无”就是上面所讲的“恍恍惚惚”的那种状态,而这种状态则依然是一种“识”,因此,老子也没有做到“泯识显智”,更不用说“明体达用”了。马一浮先生曾经有一个判断说,西方人无人见性。自古希腊以来,西方人一直为气习所缚,在这种意义上,中西文化的紧张也表现在“性”与“习”的对立。孔子讲“性相近,习相远”,我认为今天西方的学问基本上集中在“习”上——它把各种经验,经过思考、通过总结,而得出了种种理论。这些理论在中国先圣看来只是“习用”而已。所以,我们今天中国人在人文领域、在精神领域的自卑完全是没有必要的。
我们讲第四个问题,儒家的教育之道。
孔子讲过四句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意思是想要让人与人之间亲爱,用孝道来教人是最好的,因为它所教的亲爱之情是发自生命本性的真挚自然之情。
“教民礼顺,莫善于悌”,所谓“礼顺”就是要礼让顺从,这个顺从是指顺从真理,顺从天性。“莫善于悌”就是从小在家里面要尊重哥哥姐姐,以此来培养顺的心境、心态,以后遇到其他人也知道尊重别人。“顺”这个字在今天的中国非常难做到,今天的人不喜欢顺字,他认为逆才能表现自我,才能拥有自我。其实,我们今天的这种“自我之教”也是一种错误之教。佛教认为“我执”是所有痛苦的根源,佛教的整个证道过程就是要破我执——破分别我执、破俱生我执。而我们今天的教化,却要教我们这种子虚乌有的自我。连马克思的智慧都看到了,他说人的本质就其现实性而言乃是其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现在却偏偏不信马克思这一套,偏偏认为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负担,都想抛弃,都认为离开所有社会关系还有一个自我,而且还要迷恋这个自我。这非常错谬!这种错谬导致今天的人生非常痛苦。我曾经看过上海东方卫视《幸福魔方》的节目,其中有一期讲到一个富婆请一个心理医生来干预、挽救她的儿子。她说,自己当年在创业的过程中忽略了儿子,没有对儿子尽到应有的照顾,现在儿子长大了,发现他跟自己一点感情都没有。儿子生日的时候,她送给儿子一辆宝马,可是儿子的脸上没有露出一丝笑容。她跟儿子说明年生日的时候送给你一套别墅,儿子也说随便,也感觉不到一丝高兴。在节目中,这位富婆非常痛苦,哭哭啼啼、捶胸顿足。在我看来,她原来一直在追求自我,追求成功,她认为人一旦成功了,什么东西都会有。可是她发现自己成功了,除了金钱之外,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得到,这是因为她错误地认为人生价值的实现就是为一个抽象自我的实现而不断奋斗。这不是自我实现,而是自我癫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有一个自我实现的理论,很多人接受、奉行他的理论。但是,马斯洛所讲的自我实现理论只是描述了一个抽象自我的实现阶梯,这样一种成功观、人性观是非常片面的。在中国儒家看来,一个人生来就扎根于五伦之中:一个人生下来就是有爸爸妈妈的,他要实现自我,就要实现一个做儿子的自我;将来他有了儿子,他就要实现一个做爸爸的自我;他将来有老婆,他就要实现一个做丈夫的自我;他将来有学生,他就要实现一个做老师的自我——他的自我是所有他的社会关系的交汇点。他必须跟方方面面打交道,把方方面面的天性、天伦、天职都尽到,这样才是自我的实现。这样一来,人的天性和情理就顺、通了,他不需要得到什么东西,就能感到非常的快乐。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意思是想改变风俗,最有效果的方法就是“乐教”。这个乐教是广义的,它不只包括音乐,还包括舞蹈、美术、诗歌等等。为什么乐教能够移风易俗感化人?因为,人性本来就是和的,而乐的本质也是和,所以,它们能互相感应。风俗未化,都是由人内心七情六欲的不和造成的。因此,梁漱溟先生说教育的第一要务就是要让孩子快乐。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意思是说治理国家最好的方法就是礼乐教化。司马迁在《史记》中把三种治理国家的方式作了比较:“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司马迁在最后还问:三子之才谁最善乎?这里,“不敢欺”、“不能欺”都是他律的行为,这是因为我斗不过你,所以我才屈从;只有“不忍欺”才是自律的行为,才是内心天理的自然流露,人性的自然流露。所以,显而易见,子贱的智慧才是最高的,他治民于无为。
那么,什么是礼呢?礼和乐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精髓。马一浮先生曾经对礼乐有一个判断:“礼主别异,乐主和同。礼是大序,乐是大和。合序与和,即是至美。”我们曾经有一个说法:西方人求真,中国人求善,希腊人求美。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道理,但是不究竟。其实,中国文化不光是求善,也求真,也求美。而且这个美是大序大和意义上的美。马一浮先生给浙江大学写的校歌里面第一段就是:“大不自多,海纳江河;惟学无际,际于天地。形上谓道兮,形下谓器;礼主别异兮,乐主和同;知其不二兮,尔听斯聪。”这里面讲出中国文化中的四个关键字:道、器、礼和乐,而礼乐的本质和灵魂就是仁义。所以,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人的内心如果没有仁爱,那么,他就算讲礼作乐也只是形式主义。所以,礼和乐必须要有生命内在的仁义作为根据。这是儒家的礼和我们今天的法(规章制度)最根本的差别——礼是建立在仁义基础上的规则,这是一种天然的节奏,天然的节文。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讲:“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这个履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意思是鞋子,顾名思义,这跟脚有关,而脚跟行走有关,因此,礼跟行为有关,礼不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思考的,礼是用来行动的;第二层意思是这个“履”又是《周易》“六十四卦”中的“履卦”,这一层我后面分析。
所谓“事神致福”,表明礼是脱胎于原始宗教的,它是用来侍奉神明,获取福报的一种宗教仪式。后来的古圣人发现原来这种宗教仪式能够表达人的性情之真,能够顺乎人的性情之真,于是,就慢慢把它宗教的成分剔除掉,而使它成为人调养身心、修养性情的方式。在我们今天科学理性的指导下,大家越来越不能接受有所谓的神灵,更不能接受神灵能给我们赐福这种说法。我觉得科学和理性有它们的适用范围:在物质世界的规则、条理里面,科学理性是适用的。但是,说到生命内在和情理深处,我觉得科学理性是不够的。“事神致福”这种观念是中国人从经验世界中获得的,只是因为我们今天的科学不能解释,我们就要把这种观念扫除掉,这是不对的。我想,这个至少是可以存疑的。
“从示从豊”,如果从“示”(
)的篆字就可以观察到,它的上部分是“天”,下面的部分则表示“日月星”三光。古人相信,人类的是非善恶、祸福吉凶是可以通过天的这些自然现象而呈现出来的。天通过日月星三光而启示人类哪些行为是对的,哪些行为是错的。这里,我从儒家和基督教这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示”所体现的生命的真实性。孟子有一段话说:“操则存,舍则亡,出入无时,莫知其乡,惟心之谓与?”孟子这段话讲的是良知。他说良知很奇怪,如果你操守、操持它,这个良知就存在;如果你舍弃它,这个良知就不存在。它在我们心中的出入是不遵守时间的,是非常自由的。古圣人就发现良知非常的神奇。良知从哪里来?它住在哪里?为什么常常在我们心中呈现呢?在儒家看来良知的来源也是非常深奥的。以孟子的智慧,都找不到它是从哪里来的,所以孟子说“莫知其乡”。中国人将这种不是从我们经验世界中来的“超经验”的来源归结于天。我们再看基督教,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泥人,放在地上,但是人不会跑,后来上帝往泥人身上吹了一口气,再放到地上,这个泥人就会跑了。我认为,这在基督教里面是一个象征。它象征人的神性不是来源于他的肉体,而是直接从上帝那里获得的。因此,我们说“意识是人脑的机能”这句话实际上是半对半错。我们今天的解剖学,包括其他科学都不能够从正面证明这个结论。我们现在只能做一个逆推:如果人脑坏掉了,那么我们的意识也会消失,这才推断说意识是从人脑中产生出来的。这种推断显然非常粗糙,但是我们今天很容易接受这种观点。所以,哲学研究是无止境的,同时,它也表明人的精神性的本源是很难知的。康德这么伟大的哲学家,他研究到最后竟然发现“物自体”不可知,而人的自由意志又来源于物自体。这就说明“示”的这种观念,在哲学、在心理学中,都有很深的根据。再看后面的这个“豊”(
)字,它上面像一个容器,下面是一个“豆”。豆在古代是祭祀用的,用以盛放食物以供奉神灵的礼器。我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个经验,我少年时期所受的教育就认为科学是最高真理,其他的都是封建迷信。当时,我的母亲经常到庙里面去拜佛,她从庙里面给我们带来了食物,我们吃了都觉得好吃。但是,我们一听说是庙里的,就把吃到嘴里面的吐到地上,反过来批判我们的母亲太过迷信。我母亲每年出产的第一束稻谷,做出来的第一碗饭,都先去供奉神灵。把少年时期的我认为母亲很迷信,现在的我观点就大不相同了。我现在觉得,我母亲的这个行为是非常伟大的。伟大在什么地方呢?她知道要有感恩心。她知道收成不仅仅是人劳动的产物,它还是天地的恩赐。这样就把人的星空拉得非常广大:上至天,下至地,中间有祖先。她这样一个人格,这样一个心灵世界,跟今天只有一个虚幻自我的人(的人格)相比,它们的空间、深度、广度就大不一样。
南宋理学大家朱熹说:“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文就是外在表现,节就是节度。所以,礼就是有节度、有分寸的表现。什么是天理?上面我讲了一些,这里我补充两点。天理和西方的真理是有差别的。天理在中国,它是一种情理,而不是西方的物理。那么,在这个“理”字前面加上一个“天”字,有何意味呢?我的理解是有两层意味。
第一层意味是指天理是至高无上的,地球上、宇宙间没有比天理更高、更大的理。“天”字是在“大”字上面加上“一”,这就表明世间所有的东西,再大也大不过天。所以,天是至高无上,至大无外的。我们人类经常犯一个错误,经常把人创造的理、发现的理凌驾于天理之上。秦王在一个冬天的夜晚喝醉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盖着一张薄毯,他就查问是谁盖的。结果查出是一位大臣,而他是没有资格给秦王盖毛毯的,按照秦国的法律,他这是越位行事,是越权的行为,是要判处死刑的。仔细想一想,这位大臣当时经过秦王身边的时候,发现秦王睡着了,天气比较寒冷,正好身边有一个毛毯,顺手做了一件好事,这当然是一个符合天理的行为,可是秦王最后还是把这位大臣给杀了。杀他的理由也是振振有词:法律至高无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否则法律等同于虚设。但是,这在儒家看来就是“刻薄寡恩”。所以,秦国通过商鞅、韩非子、李斯的变法和改革而变成一个法律至高无上的帝国,它按照法律这种人为的规律去运行,迅速崛起、强大,势不可挡,兼并了六国,可是强大的秦帝国只历经两代就土崩瓦解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中间的原因在于法家把一个人为的东西看成是至高无上的。相反,整个周朝虽然历经了春秋战国之纷乱,却依然存在了八百年,这在于整个文明建构在至高无上的天理良知之上,这就是最深、最广、最高的一种根基。还有一个例子是《论语》里面的一个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叶公对孔子说:“在我们楚国,有一个非常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儿子就去告发他。”孔子听完之后,巧妙地进行反驳说:“我们那个地方的人跟你们不一样,我们这边是儿子偷羊,父亲帮他隐瞒,父亲偷羊,儿子帮他隐瞒,正直就在其中。”我们把这个例子进行深入探讨。我在本科生的课上请同学们讨论过这个案例,结果既在我的意料之中,又在我的意料之外:95%的同学站在叶公一边,只有5%左右的同学支持孔子的观点。其中,我问一个女学生为什么赞同叶公的观点?她说如果父亲帮儿子隐瞒,儿子帮父亲隐瞒,哥哥帮弟弟隐瞒,弟弟帮哥哥隐瞒,最后的结果就会导致大家互相隐瞒,这就是亲亲相隐,那还有法治的尊严吗?听到她的回答,我追问说,假如你现在发现你的父亲贪污了,你会去告发他吗?她说,我不会告。我说,你刚才不是说告是对的,不告是不对的吗?为什么你现在要做一件你认为不对的事情呢?她说,告发是对的,这是从理智上说的,现在我不告,是从感情上说的。我说,你的感情和理性是矛盾的?她说,本来感情和理性就是矛盾的。这个女生的思想反映了什么?在《吕氏春秋》里面也有类似的故事:楚之有直躬,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之,告吏曰:“父窃而谒之,不亦信乎?父代而诛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因父而在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楚国有一个行事正直的人,因为他的父亲偷羊,于是他便向官府告发了,官府捉拿了他的父亲并且要执行死刑,直躬者却站出来请求代父受罪,即将行刑的时候。直躬者向监斩官说道:“我告发了我父亲偷东西,难道这不是‘信’吗?我现在代父受刑,这难道不是‘孝’吗?我信孝两全,都要被杀,天下还有不被杀的人吗?”荆王知道后便赦免了他的罪。这个案子,其实楚国的君臣断得很不好。这个案子后来传到孔子那里,孔子说:“直躬之为信也,因父而在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孔子讲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本来父子的关系是情理,是生命内在的关系,现在楚国的这个直躬者把父子关系当作一个物理,作为一个工具来用。第一次这个直躬者利用父子关系盗取一个大信之名,第二次他又利用父子关系盗取一个大孝之名。大家乍一看这个故事,都觉得蛮感人的,但这是被里面的名相所迷惑。楚国的君臣就是这样被欺骗的。因为大家只看到物理而忽视了情理,不知道情理是要有“实”的。《论语》里面记载子路问孔子如何理政。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缺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孔子将名实关系放到这样一个高度来看待。那么名和实哪个更重要呢?孔子认为“实”更重要,“名者实之宾也”,名只是实的表现,没有实就不应该有名。楚国的君臣错误在什么地方?这个直躬者所做的事情,全部没有实,只有名,这种人是奸狡之人。而孔子要培养的是老实的人格,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所以,他说,“巧言令色鲜矣仁”。孔子最讨厌名实不符的人。反过来看,父子相隐,父亲帮儿子隐瞒,儿子帮父亲隐瞒,这反而是一种天性,这是从良知里面体现出来的。叶公所讲的直躬者其实是搬出一个理性的工具,他已经退了一步,用脑袋里面的观念来告诉自己要去告发父亲,这已经不是天理。在孔子看来,这是违背天性的,是不诚的,因此,孔子认为一切人为的作意安排都是自私的,只有生命内在的诚意自然的吐露才是真正的天理昭昭。基督教常说博爱是最高的真理,儒家说“No”,天理才是最高真理,爱再大也大不过天理。我们今天说大爱无疆,这是基督教的话。在中国,大爱有疆,这个疆就是“天理”。裴多菲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一思想在中国文化看来是有问题的,自由难道比天理还高吗?自由能够成立,能够实现,它必须依据天理。比如,孔子“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认为从心所欲不等于自由,只有从心所欲不逾矩,才是真正的自由。因此,裴多菲所讲的可以把爱情和生命都抛弃掉的自由,在儒家看来是有问题的,它取消了天理的维度。
天理的第二层意味是什么呢?我的理解是天然的,不假雕饰的,不作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德经》开篇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天理是那个不可道、不可名的理,只能在良知中呈现,而不能拿来。天理是我们生命正在展开所呈现出的那个活泼泼的理,离开生命的活动都不叫天理。哪怕像“父慈子孝”这句话,如果变成一个教条,那么它也不是天理。天理是生命内在活泼泼的展现。1998年一个深夜,我和一个朋友在杭州大街上骑自行车,遇见红灯的时候,我闯过了红灯,我那位朋友守着红灯,等绿灯亮了才走。他骑过来后说,老邓,你今天做得不对,你怎么能闯红灯呢?我说你做得对,我做得更对。我说,红绿灯不过是人为的一个工具而已,一个工具性的东西之所以能够被人类运用和接受,因为它能够反映天理。天之大德曰生,天之大道曰行。交通畅通、保护生命,这是天理。天理和工具相比当然是天理更重要。我们做事假如合乎天理,但不合乎工具,没关系,工具可以丢掉;假如既合乎天理,又合乎工具,那两者可以并行不悖;假如两者发生矛盾,当然守天理而弃工具。我说,现在深夜十二点多了,方圆几百米外看不到一辆车,你还守着红灯,这叫形式主义,这是做作、呆板。这在法家里面是有意义的,但在儒家里面是要受到批评的。儒家教人是变通的,有时该闯红灯就要闯,见到绿灯该停还是要停,它不是有一个外在的工具让我们死板地去接受和执行。如果是这样,那叫哀莫大于心死。儒家要培养的人是让人良知敏锐,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因时而化,是让人廓然大公、物来顺应,而恰如其分、恰到好处。这样一个活泼泼的、有力量、有美感的生命状态才是儒家要培养的,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和执行外在工具所规定的条令。因此,东方智慧是追求心灵内在的真理。齐白石讲过一句名言:“学我者生,似我者死。”儒家的智慧是不能讲模仿的,儒家是要让我们生命中的仁义,自己开发出来,促成我们生命内在的维度,使之自然合乎天理,而不是从外面遵从一个形式,更不是模仿。孟子有一句话:“由仁义行,非行仁义”,行仁义是模仿,由仁义行,则是从我们生命内在的天知、良知中生发出来的一种力量。现在,我们很多老师讲学,学生都很厌倦,都不愿意听,因为他讲的都是别人的知识,他生命里面并没有自己的真实的感悟,所以,他把知识讲死了。而天理是自然而然的,绝对不是教条式的,死板的。《中庸》里面有句话:“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是我们人的心,活泼泼地去弘道,不是一个道来要求别人。所以儒家讲的道理是从生命内在活泼泼地生发出来的,而不是因为它是圣人讲的,我就要去听;而是圣人讲的,合乎我的良知,我才要去听。
天理既然有节文,那什么是节呢?按照我的观察,这个“节”有三个特点。第一,竹子的节意味着分别、差别和不同。我们观察生活中的竹子,可以看到“节”是一个标志,是一个分界线,它把上下两节分开,表现上下两节的差别和不同,这是节的第一层含义。第二,竹节的差别和分别又很特殊。它既有差别、分别,但又不脱节。竹子根部的营养可以吸收到竹苗那里去,竹苗上的光合作用又可以储存到根部。所以,竹子的节虽然有分别,但是它又是一气贯通的,从根到叶,从叶到根,它们之间是流通的。第三,竹子的节意味着分寸。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中国的谚语说:“一娘生九子,九子各不同”。这个世界上我们找不到两个完全一样的东西,绝对相同的东西只能存在于我们抽象的观念世界中。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个“同”是虚幻的,因为它本来就没有。因此,追求同只不过是小人的虚幻观念。强调差别,反对一刀切,这才是真理。法家之所以被中华民族淘汰掉,是因为法家最容易一刀切。一刀切就忽视了事物的差别性。不过,过分强调事物的差别性,又会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就会导致尖锐的对立,导致此疆彼界,水火不容。于是,儒家从竹节上发现了另外一个真理,这个节虽然有差别、有分别,同时又是一气贯通的。这就是儒家所讲的一体之仁。一体之仁是什么意思呢?儒家说体认,而不说认知。这种体认是什么意思呢?体就是身体的意思,体认就是把对象纳入到自己的生命体验中来认识,而不是像科学研究一样,站在物外来研究事物的规律,这是中国儒家的认识——格物,这跟西方科学观察的认识是有差别的。儒家讲“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是不能分离的阴阳,所以,阴阳的矛盾必须站在“一”的立场上才能化解,既不能站在阳的立场,也不能站在阴的立场。儒家处理任何矛盾都是站在这个立场上。曹植写了一首诗“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豆和豆萁在外形上看,何其不同,但是当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如此不同的东西原来是同根所生。所以,儒家在看待对立、差别的东西时,总是会发现它们背后“同”的一面。但是,今天的人心中越来越没有“一”了,所以庄子说“道术将为天下裂”,人们越来越看到各个孤立事物之间的对立性,而没有看到孤立事物背后的统一性。而儒家这个节字里面就兼顾了这两个方面。只有这两个方面兼顾,才是礼的基本精神。光看到差别,没看到统一性是法家,光看到统一性,而没看到差别,这是魏晋玄学,是老庄之流。儒家既要看到事物的差别性,又要看到这个差别是一体所生。这就像我们五个手指头一样,五个手指长短不同,功能不同,但是这五个手指却又能一起协调工作,这就是一体之仁。
另外,理的基本功能就是“辨上下,定民志”。这是《周易》第十卦《履卦》的卦象。在卦象中,孔子用“辨上下,定民志”加以指点。如果把上下辨析清楚了,辨析准确了,老百姓的心就安顿了。中国人造了一个不上不下的字“卡”。如果我们上不上,下不下,这就是卡住了,卡住了就不通,不通就会生病。所以,中国人讲通情达理。情不通就会生病,而身体的气不通也会生病,医家说“通则不痛,痛则不通”。辨上下就不会卡,不卡就通。中国人还造了一个词叫做“忐忑”,上不上,下不下,这就是忐忑,忐忑就会不安。今天的人为什么心不安幸福感那么差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上下不分。
随着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慢慢衍生,形成了中国一个伟大的宗教,这个宗教是广义的宗教,叫五伦之教。辜鸿铭先生说:“欧洲宗教要人们‘做一个好人’,中国的宗教则要人们‘做一个识礼的好人’;基督教叫人‘爱人’,孔子则叫人‘爱之以礼’。”光做一个好人还不够,而且还要合乎礼节。父母可以喊子女叫宝贝,子女不能喊父母叫宝贝,因为这是礼。这个礼在中国就形成了基本的生活方式、教化方式,这就是五伦之教。“五伦”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个五伦之教始于什么时候?现在考证不出来,似乎在神农时代就是这样。这五伦之教又终止于什么时候呢?终止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五千年来,中华民族改朝换代了多少次,但是无论哪一次,都没有抛弃五伦之教。王安石变法够激进吧,但是同样没有改变这个五伦之教,张居正也是。我常讲五伦之教就是中华文明的定海神针。五千年来,强大的野蛮民族可以灭掉我们华夏政权。但是灭不掉五伦之教,反过来被五伦之教同化。此外,哪怕是成熟的文化,东亚文明——佛教,这是一个伟大的宗教,它传到中国来,最后是跟五伦之教和平共处,它没有把五伦之教同化。明朝的时候基督教传到中国,它也是一种伟大的宗教,可是基督教同样没有办法同化五伦之教。基督教传教士当年在翻译《圣经》的时候,做了很多手脚,把《圣经》里面冒犯五伦之教的内容都悄悄拿掉,不敢翻译。基督教是要建立一种什么样的伦理呢?上帝是唯一的父亲,而其他的亲友,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全部是兄弟姐妹,所有人在上帝这个父亲下面,全都是平等的,它是要超越家庭伦理,这是基督教的伦理观。基督教的教义和伦理观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马克斯·韦伯写了一本书叫《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里面分析了基督教如何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准备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中国,基督教的这种教义并不能同化掉我们的五伦之教,反过来,它被中国的五伦之教所改造。我有一个朋友是基督徒,她在上海开了一家饭店,有一次感恩节的时候,要她的儿子回来参加活动。她给她儿子打电话,我们就在旁边开玩笑地说:你儿子可以不来,因为在上帝面前,你跟她是姐弟关系,而不是母子关系,他不用听你的话。我那个朋友说,他敢!他是在中国,老娘还是老娘,我说了,他就得来。所以,中国的基督徒是中国五伦之教的基督徒。家庭伦理还是凌驾于上帝之上的。这个生命力如此强大的五伦之教又为什么会在五四运动之后慢慢死掉呢?谁把这个定海神针拔掉了呢?五四运动,一帮青年学到了一点西方传来的学问思想,便狂妄自大,来拔五伦之教这根定海神针。自己的子孙烧自家的后院,挖自家祖宗的坟,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所以,李鸿章把近代的变局称之为“三千年未有之变故”。现在,我们一般讲国学的人都不愿意讲这个五伦之教。我的理解有两个原因:第一,这些讲国学的人本身就不理解五伦之教的天经地义,不理解它是天理的直接表现。这是自己不知,所以信念不坚。第二,今天有一个强大的背景,这个背景就是自由平等。不管懂与不懂,人人都拥护自由平等。只要跟自由、平等相反的教义,都认为是落后封建。所以,在中国讲五伦之教会受到一大批所谓的自由主义者的批判。但是,我个人觉得,要讲中国文化,不讲五伦之教是有问题的,那就讲不到中国文化的核心。很多人反对、批判五伦之教是因为它与平等观念相抵牾。但是,什么是平等?我自己编过一个寓言。老天阳光普洒,雨露普润,老天是不是平等的?大树得到的阳光雨露多,小草得到的阳光雨露少。这本来就是平等,合乎天理和万物的本性。可是小草们不知道这是平等,它被假象迷惑,看到大树得到那么多阳光雨露,它就对上天说,你太不公平了,你给大树那么多阳光雨露,但却给我这么少。上天对小草说,如果我把大树的阳光雨露给你,你不就被晒死、淹死了吗?小草终于明白过来,知道自己追求的平等是虚妄的。所以,我们今天争平等,很多时候只是在果上争平等,却不知道这个果上的不平等是由不平等的因素造成的。天理告诉我们,人既有本性上平等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平等的一面,这就是气质之偏,参差不齐。这两者兼顾才是真正的平等。但今天很多人将本性上的平等和气质上的平等混为一谈,所以平添了很多烦恼,很多愤慨。五伦关系的根本在于彼此关系中的人都以对方为重,梁漱溟先生在《中国文化要义》中讲得很好,他说:“伦理社会所贵者,一言以蔽之曰:尊重对方。何谓好父亲?常以儿子为重的,就是好父亲。何谓好儿子?常以父亲为重的,就是好儿子。何谓好哥哥?常以弟弟为重的,就是好哥哥。何谓好弟弟?常以哥哥为重的,就是好弟弟。客人来了,能以客人为重的,就是好主人。客人又能顾念到主人,不为自己打算而为主人打算,就是好客人。一切都是这样。所谓伦理者无他义,就是要人认清楚人生相互关系之理,而于彼此相互关系中,互以对方为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