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9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作的定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核心问题是国有资本收益管理与使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建立专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国有企业因经营困难就中止了向国家上缴利润制度,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管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国家对国有资产运营缺乏长远的战略性规划,在国有资产总量如何把握、结构如何调整、如何实现进退有序等方面,都缺乏科学的依据和规范的程序。二是政府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经营者的责、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三是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应有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很大一部分国有资产收益既未上缴财政,也未纳入预算管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体现。因此,无论从完善国家预算编制体系,还是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角度,都应当把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令人欣慰的是,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决定从2007年1月起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这表明热议多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已经开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中央和地方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掀起了学术界对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的研究热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的建构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新焦点。但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我国毕竟是一个崭新的事物,目前还只是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国外也没有专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可供借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探索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论。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在理论层面上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就显得格外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