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开始进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这时期的国有企业改革首先从收入分配环节入手,以财政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的调整为突破口,先后经过了企业基金制、利润留成制、两步利改税、含税承包制等改革步骤。这几次改革较之1978年前的历次改革有着质的不同,每一阶段的变化也都有实质性的内涵。从整个改革的进程来看,这一阶段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的总体特征是“税利合一”,这一特征一直延续到1994年的国有企业“税利分流”改革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