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改革探索表明,实行税利分流的分配体制,既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又能使国家财政收入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增长,是理顺国家与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方向性选择。因此,自从1994年全面实行税利分流改革之后,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一直没有大的调整,都是税利分流的基本格局。但是在制度实行的实际过程中,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并没有上缴国家,而是留给企业使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07年中央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这标志着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践探索阶段。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制度,研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