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全国上下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的形势下,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书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历史发展的视角考察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揭示国家与国有企业财政分配关系演变的规律,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构提供历史经验。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框架体系,并为该体系的建构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通过分析论证,本书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反映政府出资人以资本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资本性支出的预算,是对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经营性国有资本收支活动进行价值管理和分配的工具,反映国有资本所有者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和再投资关系。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的形势下,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有重要的意义,是体现国家财政双重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和管理的需要,是实行复式预算的客观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第二,从形式上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种预算制度,但在本质上,这种预算制度反映的是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因此,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必须从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开始。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与国有企业的财政分配关系,从新中国成立初的统收统支到改革初期的税利合一,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确立后的税利分流,再到目前税利分流框架下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均有着其内在的历史发展规律。今天提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
第三,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演变过程表明,税利分流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理顺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正确方向,是国家政治权力和财产权力分别行使的要求。在税利分流框架下建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第四,国有资产不是中国所特有的。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有相当规模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都存在相当数量并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国有企业。西方国有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二战以前的初级阶段、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末的迅速发展阶段,以及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的调整阶段。国有经济,在西方国家经济中仍占有一定比重。但是,西方国家没有编制单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而且,各个国家具体情况不同,其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支管理也不一样。
第五,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关系,本质上是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从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历史来看,传统的中央与地方国有资本“分级管理”有着内在的制度缺陷,而“分级所有”比“分级管理”更具有优越性,而且,“分级所有”具有更充足的政策依据、理论依据、法律依据及实践依据,因而是中央与地方国有资产产权关系的目标模式。
第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共同构成我国目前的复式预算制度。正确处理这两种财政预算的关系是建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的前提。从国有资本财政的相对独立性、两种预算的主体辨析及运行区间比较出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应该是一种互补与衔接的关系。
第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构,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容的基本框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内容的基本框架,包括预算的范围、收支内容构成及收支平衡的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是国资委,编制体系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相适应,是一个“两级三层”的编制体系,编制的程序是“两级编制、三级参与”,编制方法则以零基预算方法为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包括执行的主体、执行的主要任务以及执行的分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决算,包括决算的编制和审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监督,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
第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并对相关的政策制度、工作程序做出重大调整。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执行过程中需要相关的政策建议,包括思想观念的转变,积极推进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体系,建立规范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管理基础,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绩效考评机制,以及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立法建设。
总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建构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的过程,内容涉及多个方面,目前在实践上刚刚展开。随着改革的深入,必将涉及更多深层次的问题,现有的研究可能又将滞后于实践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做出更进一步的理论探索。囿于笔者学识、实践、经验等各方面的局限,书中难免存在有待商榷之处,恳请得到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