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担保的开展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已形成一定规模。然而,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担保理论和立法以传统的有形财产担保为基础,对知识产权担保的特殊性甚少考虑,这不但难以适应知识产权担保发展的需要,无法解决知识产权担保产生的新问题,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构成了知识产权担保发展的法律障碍。因此,检讨我国知识产权担保制度的得失,重构相关规则,完善配套措施,对促进知识产权担保融资,促进知识经济发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谢黎伟: 谢黎伟 男,福建工程学院法学院副教授。1994年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至2003年在厦门大学攻读经济法硕士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在厦门大学攻读民商法博士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主要从事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先后主持和参与多项课题,在《现代法学》、《法令月刊》(台湾)、《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等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