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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法,法治建设及其本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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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法治的讨论中, 许多学者主张, 政府要运用国家强制力尽快建立一个现代的法律体系, 以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 同时主张更多并加快移植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 即所谓同国际社会“接轨”。笔者在本文中称这种强调政府运用强制力规制经济和社会的法制建设模式为“变法” 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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