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般的认知不同,改革前的国家意识形态并不排斥民众的集体抗争行动,以集体信访为代表的利益表达方式为社会积怨的排泄提供了一个合法渠道。但是,国家政策的多变也决定了这种合法性支持的时效性。本文以发生在“大跃进”前后的佘山植物园征地纠纷为个案,进一步考察“合法化资源”对于中国底层民众集体抗争的重要意义,从而指出,如何减少当今社会群体性事件及其不良后果,其关键在于为民众的利益表达开放一个有效的体制通道。
社会发展,研究,中国,现代,丛刊
林超超: 林超超,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