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在中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虽然文化服务业的单位数量、从业人员、资产总额都相对较大,但是在全部文化企业范围内,文化制造业仍占据了产出和就业的多数份额。不仅如此,若只是限于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范围,那么文化制造业的产出和就业规模还显得相对更大,且其盈利性也相对较好。所谓“高关注度”产业的产出规模实际上并不大,与其受到的高度关注相比似乎还有差距;同时,“高关注度”产业中大多数中类的盈利性也低于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的平均水平。另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从部分具有可比性的中类和小类数据来看,虽然2004年以来绝大多数中类和小类的营业收入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增长,但是近年来大部分中类或是小类文化产业产出的增长有所放缓。进一步分析表明,在这些具有可比性的中类和小类产业中,人均营业收入的提高是其中大多数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的首要贡献。